
(1).猶收心。 明 田汝成 《西湖遊覽志馀·熙朝樂事》:“至十八日收燈,然後學子攻書,工人返肆,農商各執其業,謂之收魂。”
(2).舊時 瑤族 中的一種迷信儀式。 清 魏祝亭 《兩粵猺俗記》:“攜五采竹筐……取婦衵服貯其中,名曰納魄,又曰收魂。蓋欲6*女憚魔之靈,安於其室,而不敢縱恣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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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魂”是一個漢語詞彙,主要有以下兩層含義:
收心
指收斂心神、專注正事。例如明代田汝成《西湖遊覽志馀》記載:“至十八日收燈,學子攻書,工人返肆……謂之收魂”,即元宵節後人們結束娛樂,回歸日常勞作的狀态。
瑤族傳統儀式
舊時瑤族的一種迷信儀式,常見于婚俗中。清代文獻《兩粵猺俗記》描述,儀式通過收納新娘衣物象征“納魄收魂”,旨在使新娘安于夫家生活。
在部分地區的民俗中,“收魂”也被視為一種安撫受驚者的方法,尤其是針對兒童。例如當孩子受驚吓後,長輩會撫摸其頭部并呼喚名字,認為可将“離體之魂”喚回。這類習俗屬于民間心理慰藉行為,無科學依據。
說明:以上解釋綜合了古籍記載與民俗案例。如需更多文獻考證,可參考《西湖遊覽志馀》《兩粵猺俗記》等古籍原文。
《收魂》是一個成語,意思是指招緻他人死亡或靈魂離散。這個成語主要用來形容殺死人後捕捉他們的魂魄。
《收魂》這個成語的拆分部首是“收”和“魂”,“收”的部首是“手”,“魂”的部首是“鬼”。根據部首的意義,我們可以聯想到與動作、生命和靈魂相關的含義。
在拼音中,“收”的音是“shōu”,由6畫組成;“魂”的音是“hún”,由13畫組成。
《收魂》是一個比喻性的成語,形容人的行為或事情導緻靈魂流散或喪失。它常常被用來描述戰争、災難和悲劇等場景,強調人們對靈魂的傷害和深刻影響。
《收魂》的繁體字是「收魂」,與簡體字形相同,沒有變化。
在古代漢字寫法中,有時候會将“魂”寫作“魂魄”,以強調其含義,即“靈魂”。在古籍中,我們可以找到一些古字形的變體,但總體而言,它的形狀與現代漢字相似。
1. 戰争的火焰燃盡了無數人們的生命,剩下的隻有收魂之痛。
2. 這場災難帶走了無數的魂魄,人們為此深感悲痛。
1. 魂魄流散
2. 入魂體驗
3. 魂牽夢繞
4. 魂斷藍橋
1. 奪魂
2. 奪命
3. 殺戮
1. 救命
2. 救魂
3. 拯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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