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辨認。 晉 幹寶 《搜神記》卷一:“因伏伺,見鳧,舉羅張之,但得一雙舄。使尚書識視,四年中所賜尚書官屬履也。” 北魏 郦道元 《水經注·穀水》:“ 開陽門 始成,未有名。宿昔有一柱來在樓上。 琅琊 開陽縣 上言,縣南城門一柱飛去。 光武皇帝 使來識視,良是,遂堅縛之,刻記年月日以名焉。”
“識視”是一個漢語詞彙,讀音為shí shì(注音:ㄕˊ ㄕˋ),其核心含義為“辨認”。以下是詳細解釋:
現代語境中多用于強調對細節或特征的辨别,例如:
部分資料(如)将其解釋為“洞察事物本質”的成語,但這一用法缺乏廣泛文獻支持,主流釋義仍以“辨認”為主。建議參考權威典籍或詞典(如漢典)。
《識視》是由“識”和“視”兩個字組成的詞語,表示理解事物的能力并對其進行觀察、審視的行為。
《識視》的部首分别是“讠”和“目”,部首的作用是指出漢字的範疇。其中,“讠”是“言”的聲符旁,表示與語言有關,而“目”則是表示與眼睛和視覺有關。
《識視》的筆畫數分别為7和7,“識”由“讠”、“竹”、“冂”、“冖”、“巾”和“心”組成,而“視”由“冖”、“黑”、“目”、“冂”、“示”、“四”和“大”組成。
《識視》基本上是現代漢字的形式,在繁體字中也是以相同的形式呈現。
在古代漢字中,幾經演變後,古代的“識視”寫作“識視”。其中,“識”表示認識、了解,而“視”表示看、觀察。
1. 學生們需要提高自己的識視能力,才能更好地理解老師的講解。
2. 他的識視能力非常出色,能夠觀察到事物細微的變化。
識道、視力、識别、視聽、識見、目睹
認知、觀察、了解、察覺、識别
無視、不識、盲目、看不見、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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