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讨厭,嫌棄。《紅樓夢》第七七回:“在太太是深知這樣美人似的人必不安靜,所以恨嫌他。”
“恨嫌”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歸納如下:
“恨嫌”由“恨”與“嫌”組合而成,表示讨厭、嫌棄的複合情感。其中:
該詞多見于古典文學,例如《紅樓夢》第七十七回中提到:“在太太是深知這樣美人似的人必不安靜,所以恨嫌他。”,此處指因偏見或猜忌産生的排斥心理。
現代漢語中較少單獨使用“恨嫌”,更多以近義詞“嫌棄”“厭惡”替代。其情感色彩較強烈,常用于描述因厭惡或不滿而疏遠某人/物的态度。
需注意與“嫌恨”(音xián hèn)的區别:後者指“怨恨”,如《齊民要術》中“用相嫌恨”表示因矛盾産生的怨怼,兩詞詞序不同,含義亦有差異。
以上解釋綜合了古籍用例和現代語義分析。如需進一步探究,可參考《紅樓夢》原文或漢語辭書。
《恨嫌》一詞意指對某人或某事滿懷怨恨和猜疑。它代表了一種不滿、厭惡或懷疑的情緒,通常與不信任和怨恨有關。
《恨嫌》分為兩個部首,“恨”部的部首是“心”,而“嫌”部的部首是“女”。它們分别有5、13個筆畫。
《恨嫌》一詞最早出現在中國古代的文字中,它是由兩個意義相近的漢字組合而成。
在繁體中文中,恨嫌的寫法保持不變。
在古代漢字寫法中,比如楷書和隸書,恨嫌的字形與現代略有不同,但整體上保持了相似的結構。
1. 我對他們的惡意評論感到恨嫌。
2. 他們之間的争執導緻了彼此的恨嫌。
3. 她對過去的失敗心存恨嫌。
1. 恨怨:表示深深的不滿和怨恨。
2. 嫉妒:表示對他人成功或優點的不滿和羨慕。
3. 猜忌:表示對他人意圖的懷疑和不信任。
1. 怨恨:指深深的不滿和對他人的怨憤。
2. 嫉妒:指對他人成功或優點的不滿和羨慕。
3. 不滿:指對某種情況或他人行為的不滿意。
1. 愛慕:指發自内心的喜愛和尊敬。
2. 寬容:指能夠容忍和接受他人的缺點和錯誤。
3. 和解:指通過溝通和協商解決争執或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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