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lose]
(2) 原有的不再具有
失去社會地位
(3) 沒有取得或沒有把握住
失去機會
消失;失掉。 唐 方幹 《東山瀑布》詩:“遙夜看來疑月照,平明失去被雲迷。” 清 王士禛 《池北偶談·談藝五·羅池碑》:“﹝ 羅池碑 ﹞亂後失去。” 丁玲 《韋護》第二章:“ 麗嘉 端詳了他半天,她那慣于嘲諷的嘴,已失去了效用。”
失去(shī qù)是一個漢語動詞,指原本擁有的人、事物或狀态因某種原因不再具有或無法維持。其核心含義包含以下三層:
喪失原有事物
指不再擁有原本存在或持有的對象,包括具體物品、抽象關系或能力。
例:失去親人(喪失家庭成員)|失去信心(原有的信念動搖或消失)
來源:《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商務印書館
錯過機會或時間
表示未能把握時機,導緻機會消逝。
例:失去晉升機會|青春一去不複返,失去的歲月無法追回。
來源:《漢語大詞典》漢語大詞典出版社
脫離控制或聯繫
指對人或事物失去掌控能力或關聯性。
例:風筝失去控制飄向遠方|在人群中失去聯繫。
來源:《當代漢語學習詞典》北京語言大學出版社
古代文獻中“失去”多表“遺失”或“消亡”,如:
《朱子語類》:“如人失去一物,必尋取到底。”
來源:《朱子語類》中華書局點校本
詞語 | 差異點 | 示例 |
---|---|---|
失去 | 強調不可逆的被動喪失 | 失去健康 |
丢失 | 側重無意遺落具體物品 | 丢失鑰匙 |
失掉 | 含主動放棄意味 | 失掉競争優勢 |
《現代漢語詞典》線上版(商務印書館)
《漢語大詞典》電子資源庫(漢語大詞典出版社)
注:例句參考魯迅《彷徨》、朱自清《匆匆》等經典作品用法,符合語言規範性要求。
“失去”是一個動詞,指原本擁有或存在的人、事物、狀态等因某種原因不再擁有或無法維持。其核心含義是“喪失”或“不再具有”,常伴隨遺憾、惋惜或無奈的情感色彩。
物質層面的失去
指具體事物的丢失或消亡,如“失去財物”“失去生命”。例如:“他在車禍中失去了雙腿”(失去身體部分)。
抽象層面的失去
包括機會、能力、情感等無形事物的喪失,如:
社會關系與情感的失去
常用于人際關系或情感紐帶的中斷,如“失去親人”“失去友誼”,隱含深刻的悲傷或懷念。
哲學與心理學延伸
在文學或學術語境中,“失去”可能被賦予更複雜的意義。例如“失去自我”指個體在環境中迷失本真;存在主義中,“失去”常與對生命意義的追問相關。
若需進一步分析具體語境中的用法,可提供例句以便更精準解讀。
拜合别鶴孤鸾朝請蟲眼大護躭獨颠倒黑白點絳唇低估鬥阚發課煩楚方程式方良紛敷鳳鳴焚炀供輸朹實谷駒還課酣歌恒舞黃襖禍厲佳處鑒前毖後夾衣階篁驚恐迳自積神奎翰冷竈樂易連續零敗靈德囹圄戾心爐箅子論證門生故舊缪誤納合鵬蝨便佞評量起坑起售肉餡三十有室沈沒侍候失衷束阨鼠目五臭香鬃虓勇息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