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lose]
(2) 原有的不再具有
失去社會地位
(3) 沒有取得或沒有把握住
失去機會
消失;失掉。 唐 方幹 《東山瀑布》詩:“遙夜看來疑月照,平明失去被雲迷。” 清 王士禛 《池北偶談·談藝五·羅池碑》:“﹝ 羅池碑 ﹞亂後失去。” 丁玲 《韋護》第二章:“ 麗嘉 端詳了他半天,她那慣于嘲諷的嘴,已失去了效用。”
“失去”是一個動詞,指原本擁有或存在的人、事物、狀态等因某種原因不再擁有或無法維持。其核心含義是“喪失”或“不再具有”,常伴隨遺憾、惋惜或無奈的情感色彩。
物質層面的失去
指具體事物的丢失或消亡,如“失去財物”“失去生命”。例如:“他在車禍中失去了雙腿”(失去身體部分)。
抽象層面的失去
包括機會、能力、情感等無形事物的喪失,如:
社會關系與情感的失去
常用于人際關系或情感紐帶的中斷,如“失去親人”“失去友誼”,隱含深刻的悲傷或懷念。
哲學與心理學延伸
在文學或學術語境中,“失去”可能被賦予更複雜的意義。例如“失去自我”指個體在環境中迷失本真;存在主義中,“失去”常與對生命意義的追問相關。
若需進一步分析具體語境中的用法,可提供例句以便更精準解讀。
失去是一個動詞,意為喪失、遺失或失去某種狀态或特性。
失去的部首是夫,并且它共有5筆。
失去一詞最早起源于古代漢語,後來演變成現代漢語。在繁體字中,失去被寫作「失去」。
在古時候,失去的寫法可能會略有不同。例如,有時候會将夫的上半部寫成又字旁,叫做「」。
1. 他失去了工作,感到非常失落。
2. 我們應該珍惜眼前的機會,避免失去更多的機遇。
3. 她失去了親人,心情非常沉重。
4. 他失去了對生活的熱情,變得消極起來。
找回、失去、失事、失業、失眠
喪失、遺失、失掉
獲得、得到、獲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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