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trength] 實際的力量
軍事實力相當
(1).實在的力量。多指物資、兵力等。《宋書·武帝紀中》:“加太尉司馬、 丹陽 尹 劉穆之 建威将軍,配以實力。”《南史·梁紀上·武帝上》:“夫征讨未必須實力,所聽威聲耳。” 柳亞子 《<二十世紀大舞台>發刊詞》:“公德不修,團體無望,實力未克,空言何補。” 周而複 《上海的早晨》第一部十二:“他手面不小,也有一些商業上的魄力,隻是有一點:實力不雄厚。”
(2).猶功勞。 唐 元稹 《李光顔加階》:“比命有司,褒乃實力。”
(3).切實用力;着力。 太平天囯 洪秀全 《防守浦口诏》:“令弟星速帶齊官兵,前赴 天浦省 實力鎮守。” 清 薛福成 《上曾侯相書》:“雖疊降明旨,飭所實力整頓,而地廣勢散,頗難著效。” ********* 《大總統令*********妥籌禁絕販賣豬仔及保護華僑辦法文》:“務使博愛平等主義,實力推行,切切。”
實力在漢語詞典中的核心含義指實際擁有的能力、力量或資源,強調客觀存在且可發揮作用的内在條件。其釋義可從三個層面展開:
指事物本身具備的實際力量或能力,通常表現為物質基礎、技術水平、人才儲備等可衡量的要素。例如:“經濟實力”“軍事實力”反映國家在特定領域的實際能力水平。《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将其定義為“實在的力量”。
指支撐目标實現的物質或非物質資源總和,如資金、技術、自然資源等。例如企業競争需依賴“資金實力與技術實力”的協同。
在社會科學中擴展為綜合競争力指标,涵蓋經濟、文化、制度等多維度能力。《漢語大詞典》強調其“實際效能”屬性,如“文化軟實力”體現非物質資源的潛在影響力。
需注意“實力”與“潛力”的區分:前者強調已具備且可調用的資源,後者側重未來可能發展的能力。近義詞“能力”更側重主觀能動性,“實力”則更突出客觀條件積累(參考《現代漢語規範詞典》)。
參考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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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實力”的詳細解釋如下:
實力指實際擁有的力量或能力,既包括有形的物質資源,也涵蓋無形的内在素質。該詞最早用于描述國家軍事、經濟等硬性指标,後延伸至個人及社會領域,強調“得償所願”或“影響他人行為”的能力。
硬實力
軟實力
部分觀點将實力定義為“修為與道行的結合”,即硬實力為“才”,軟實力為“德”,二者需相輔相成。如需更完整釋義,可參考《漢典》或社會學相關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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