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宋 代掌管少數民族事務的地方官吏。 宋 陸遊 《老學庵筆記》卷三:“蠻人言語不通,郡中有蠻判官者為之貿易,蠻判官蓋郡吏,然蠻人懾服,惟其言是聽。”
“蠻判官”一詞有兩種不同解釋,需根據語境區分:
曆史官職含義
指宋代掌管少數民族事務的地方官吏,主要負責協調與少數民族的貿易及溝通。據記載,陸遊在《老學庵筆記》中提到:“蠻人言語不通,郡中有蠻判官者為之貿易。”他們雖為郡吏,但因通曉當地語言或習俗,能有效管理邊疆事務,使少數民族信服。
現代引申的成語含義
部分現代詞典(如)将其解釋為成語,形容“憑主觀意願而非規則行事的官員”。這類官員常因個人偏見或獨斷專行破壞公平,例如:“他辦案全憑私心,簡直是現代版的蠻判官。”此用法更偏向文學化或口語化的批評。
注意:兩種含義來源不同。曆史官職的解釋有明确文獻支撐,而成語用法多見于現代引申,需結合上下文判斷具體指向。若涉及學術研究或曆史讨論,建議優先參考《老學庵筆記》等原始文獻。
《蠻判官》這個詞是一個形容詞短語,用來形容某人或某事物的判決或行為非常武斷、粗暴、不公正。
《蠻判官》這個詞的拆分部首是虍和刂。虍是一個偏旁部首,表示“虎”,刂是一個古漢字的刀形部首。這個詞的總筆畫數為11。
《蠻判官》這個詞的出處可以追溯到古代小說《西遊記》。在故事中,蠻判官是一個不公正、兇殘的官員,他根據個人喜好而非法律規定來判決案件,因此受到了西遊四位大力士的抵抗。
蠻判官這個詞在繁體中文中的寫法是「蠻判官」。
在古代漢字書寫中,蠻判官這個詞的寫法稍有不同。蠻字在古代寫作「蠻」,判字寫作「判」,官字寫作「官」。
1. 他的判決真是個蠻判官,完全無視事實和證據。
2. 這個蠻判官隻根據個人偏見來審判案件,不顧司法公正。
蠻不講理、蠻橫無理、判決、官員。
武斷、專橫、獨斷、霸道。
公正、公平、客觀、明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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