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抛棄;放逐。《詩·小雅·巷伯》:“豺虎不食,投畀有北。” 晉 潘嶽 《關中詩》:“ 廬播 違命,投畀朔土。” 宋 蘇轍 《代滕達道龍圖蘇州謝上表》之一:“雖欲自安於散地,然猶橫被以惡名,投畀遐方,要令沒齒。”《剪燈馀話·泰山禦史傳》:“拔自下鬼,擢於近臣,刀被冢伯之訟言,合在獄卒之投畀。”
“投畀”是一個漢語詞語,讀作tóu bì,其核心含義為抛棄、放逐,常用于表達對人或事物的強烈排斥或驅逐。以下是詳細解析:
字義拆解
古代文獻用例
情感色彩
該詞帶有貶斥或懲罰性質,多用于表達對惡人、罪行的憎惡,或對失職者的嚴厲處置。例如“投畀豺虎”即“丢給豺虎吃掉”,凸顯憤恨。
現代漢語中,“投畀”已不常見于口語,主要用于文學或曆史語境中,強調一種古典的貶斥意味。如需查詢更多用例,可參考《漢語大詞典》或《古代漢語詞典》。
《投畀》是一個漢字詞語,意為将東西交給他人保管。
《投畀》的部首是“⼥”和“⺙”,總共有12個筆畫。
《投畀》一詞的來源比較複雜,主要源自古代禮制。其原義是指将所需的財物交給負責存放的人保管,在遊牧時代常用于牧民将貯藏物資交給首領或其他可靠的人保管,以保證財物安全。
《投畀》的繁體字為「投畀」。
《投畀》在古時候的漢字寫法可能有所不同,但其基本意思和形狀大緻相同,隻是字形有些許差異。在曆史上,漢字的寫法并不固定,經過演變和規範化後才形成現代漢字的樣式。
1. 他把珍貴的文件投畀給了公司的保險櫃。
2. 為了保證安全,他将鑰匙投畀給了信任的朋友。
1. 投誠:指主動歸附,表示向某一方面投降或認可。
2. 投遞:指将信件、包裹等物品送交給郵局或快遞公司寄送。
3. 投資:指将資金或其他資源投入到經濟、金融等領域,以獲取利益或回報。
1. 托付:指将財物、任務等委托給他人保管或執行。
2. 托管:指将財物等交給他人代為保管或管理。
3. 托言:指借口或依靠某種說辭來掩飾真實意圖。
接收:指接受他人所交付的東西或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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