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宋 時衙役名。 宋 趙彥衛 《雲麓漫鈔》卷七:“下至吏胥則有通引官、專知官、孔目官、直省官。” 宋 趙彥衛 《雲麓漫鈔》卷十二:“國朝州郡役人之制:衙前入役曰鄉戶,曰押録,曰長名;職次曰客司,曰通引官;優者曰衙職。”
“通引官”是宋代官署中的一種吏胥職位,主要職責與衙役事務相關。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定義
通引官是宋代地方官府設置的基層差役,屬于吏胥體系中的一員,主要負責文書傳遞、引導官員或處理日常行政雜務。
職責與分類
文獻依據
該職位的記載多見于宋代史料,如趙彥衛《雲麓漫鈔》卷七、卷十二均提及通引官,并描述其與“專知官”“孔目官”等吏職并列,反映了宋代地方行政的細分結構。
名稱考據
“通引”二字或取自“通達引導”之意,符合其溝通協調的職能特點。拼音為tōng yǐn guān,屬曆史專有名詞。
通引官是宋代地方行政體系中承擔輔助職能的基層吏員,其存在體現了古代官府分工的細緻化。若需進一步了解宋代官制,可查閱《雲麓漫鈔》等文獻。
通引官指的是負責指導和引導人們前往某個地方或特定目的地的官員。他們負責提供相關信息和指示,以确保人們能夠順利、安全地到達目标地點。
通引官的拆分部首為辶(辵)和宀,其中辶(辵)是漢字中表示“走”的部首,宀是表示“室内、屋頂”的部首。
通引官的總筆畫數為12畫。
通引官這個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中國。在古代,官員常被派往各地執行不同的任務,其中包括指引人們前往目的地。通引官一詞的出現,主要是為了描述這一特定的官員角色。
在繁體字中,通引官的寫法為「通引官」,與簡體字保持一緻。
在古代,通引官的漢字寫法與現代稍有不同。古時候的寫法為「通引官」,字形風格可能有所調整,但整體意義是相同的。
1. 通引官告訴我們要沿着這條路一直前行,就能找到目的地。
2. 他被任命為通引官,負責指導大家前往山區。
1. 通道:表示兩個地方之間相通的道路或渠道。
2. 引導:指引、帶領他人向特定方向前進。
3. 官員:具有特定權力和責任的公職人員。
指南:提供指示和指引的人或物,與通引官的角色類似。
導遊:負責引導遊客參觀、探索旅遊景點的人員。
迷路:表示無法确定方向或不熟悉地點,導緻無法找到目的地。
誤導:提供錯誤的信息或引導,導緻人們走錯路或做出錯誤決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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