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 同栖 ”。1.一同栖息。 唐 錢起 《山下别杜少府》詩:“情人那忍别,宿鳥尚同栖。”
(2).一同住宿。亦指同住者。 南朝 宋 吳邁遠 《長相思》詩:“時我有同栖,結宦遊 邯鄲 。” 清 李漁 《巧團圓·議贅》:“況伊行,少室無家,贅将來,恰好同栖。” 清 紀昀 《閱微草堂筆記·如是我聞二》:“﹝ 旭升 與姑﹞一日同栖古廟,夜聞殿上厲聲曰:‘爾何不避孝婦,使受陰氣發寒熱?’”
見“ 同栖 ”。
“同栖”是一個漢語詞彙,主要包含以下兩層含義:
一同栖息
指動物或人在同一處栖息或停留。例如唐代錢起《山下别杜少府》詩中“宿鳥尚同栖”,以鳥類共同栖息比喻人的相依相伴。
共同居住/生活
指人與人共同住宿或長期生活,如南朝吳邁遠《長相思》“結宦遊邯鄲”中提到的結伴同住。現代語境下也可引申為同居或共同生活,如伴侶、朋友等非血緣關系的共居形式。
同栖是指不同種類的動物在相同的環境中共同生活、生長的現象。它可以用來形容各種動物在同一地區或同一栖息地中相互依存、相互影響的生态關系。
“同栖”這個詞可以拆分為兩個部首,分别是“口”和“木”,其中“口”為左邊的部首,表示與口有關的事物,而“木”為右邊的部首,表示與木材有關的事物。它的筆畫數為7畫。
《同栖》一詞的來源比較晚,最早出現在晚清的詩歌中。它表示不同種類的生物在同一環境中共同生存的現象。
在繁體字中,同栖的寫法為「同棲」。
在古代漢字中,同栖的寫法有所變化。它的最早記載出現在《爾雅》這本古代詞典中,當時的寫法為「同栖」,沒有現在的部首「口」。
1. 山林中的鹿和松鼠同栖生活,相互依存。
2. 水中的魚和水草同栖,互相提供食物和栖息的場所。
1. 同栖動物:指在相同環境中共同生活的不同物種的動物。
2. 同栖關系:指不同種類的生物在同一環境中互相依存、相互影響的關系。
近義詞:共栖、共生
反義詞:異栖、異生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