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皇帝授予大臣全權處理要案的兩種信物。勢劍,尚方劍。 元 關漢卿 《窦娥冤》第四折:“枉自有勢劍金牌,把俺這屈死三年的腐骨骸,怎脫離無邊苦海。” 元 曾瑞 《留鞋記》第三折:“聖人敕賜勢劍金牌,着老夫先斬後奏。”
“勢劍金牌”是古代皇帝授予大臣全權處理要案的兩種信物,具體解釋如下:
勢劍
即“尚方劍”,象征皇帝賦予的先斬後奏之權。持有者可直接行使司法或軍事裁決,代表至高權威。
金牌
特制令牌,通常刻有特殊标識,作為緊急任務或重大案件的執行憑證,持有者可憑此調動資源或跨越常規程式。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曆史案例或文學作品中的使用場景,可參考權威古籍或《窦娥冤》《留鞋記》等元代戲劇文本。
“勢劍金牌” 這個詞是指在劍術比賽中取得金牌,表示出色的劍術實力和技藝。這個詞可以分解為三個部分:勢(shì)、劍(jiàn)、金牌(jīn pái)。 “勢”是由“力”(lì)和“米”(mǐ)組成的,意指力量或氣勢。它作為部首時,通常表示與力量或氣勢相關的意義。 “劍”是一個單獨的漢字,表示一種武器,也是劍術的代表。在傳統的漢字書寫中,它的繁體字形為「劍」。 “金牌”是由“金”(jīn)和“牌”(pái)組成的。意為金質的獎牌,代表第一名或冠軍的榮譽。 “勢劍金牌”一詞的來源是指在劍術比賽中獲得第一名的獎項,也可以用來形容劍術水平高超的人。 在古代漢字書寫中,「劍」這個字的寫法沒有特定的變化,依然是現代漢字中的形狀。 以下是一個關于“勢劍金牌”的例句: “他以出色的劍術,榮獲了勢劍金牌。” 一些與“勢劍金牌”相關的詞語或短語包括: 組詞:劍術、劍客、劍道、劍客之道。 近義詞:冠軍、第一名、優勝者。 反義詞:敗者、失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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