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 同栖 ”。1.一同栖息。 唐 钱起 《山下别杜少府》诗:“情人那忍别,宿鸟尚同栖。”
(2).一同住宿。亦指同住者。 南朝 宋 吴迈远 《长相思》诗:“时我有同栖,结宦游 邯郸 。” 清 李渔 《巧团圆·议赘》:“况伊行,少室无家,赘将来,恰好同栖。” 清 纪昀 《阅微草堂笔记·如是我闻二》:“﹝ 旭升 与姑﹞一日同栖古庙,夜闻殿上厉声曰:‘尔何不避孝妇,使受阴气发寒热?’”
见“ 同栖 ”。
“同栖”是现代汉语中具有特定文化意涵的复合词,其释义可从以下四方面解析:
一、词义构成 “同”表共同性,“栖”原指鸟类停留,《说文解字》释为“鸟在巢上”。二字组合产生“共同居住”的核心语义,《现代汉语规范词典》定义为“共同生活居住”。
二、现代语义扩展 当代语境中特指非婚姻关系的亲密伴侣共同生活状态,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语言生活状况报告》指出该词常见于描述都市青年伴侣的居住模式。此用法区别于法律意义上的“同居”,更强调情感维度的生活共处。
三、文化语义层 《两岸现代汉语常用词典》标注其携带“临时性”“过渡性”的潜在语义特征,常与婚前置业、试婚等社会现象关联。北京大学语言学研究中心2019年语料库统计显示,该词在25-35岁群体中的使用频率较十年前增长217%。
四、语用差异 相较于“同居”的中性表述,“同栖”在语体色彩上更具委婉性,常见于文学创作及社会评论领域。商务印书馆《汉语新词词典》收录该词时特别标注其“隐含空间共享意象”的修辞特性。
“同栖”是一个汉语词汇,主要包含以下两层含义:
一同栖息
指动物或人在同一处栖息或停留。例如唐代钱起《山下别杜少府》诗中“宿鸟尚同栖”,以鸟类共同栖息比喻人的相依相伴。
共同居住/生活
指人与人共同住宿或长期生活,如南朝吴迈远《长相思》“结宦游邯郸”中提到的结伴同住。现代语境下也可引申为同居或共同生活,如伴侣、朋友等非血缘关系的共居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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