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修辭手法之一。人們日常生活中視覺、聽覺、觸覺、味覺等各種感覺往往可以有彼此交錯相通的心理經驗,于是,在表現屬于甲感覺範圍的事物印象時,就超越它的範圍而描寫領會到乙感覺範圍的印象,以造成新奇、精警的表達效果。 李曉 《繼續操練》:“要是你準頭太差,點錯分類,效果也許更好,内行看了會說你是高手,懂通感什麼的。” 祖慰 《婚配概率·凳子上的實驗心理學》:“他還能使你産生由視覺轉為觸覺的通感。”
通感是漢語修辭學中的重要概念,指通過語言将不同感官體驗相互關聯的修辭手法。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的定義,通感是“在描述事物時,突破單一感官局限,将聽覺、視覺、觸覺、嗅覺等不同感覺相互溝通、交錯呈現的表達方式”。例如朱自清《荷塘月色》中“微風過處,送來縷縷清香,仿佛遠處高樓上渺茫的歌聲似的”,即以聽覺的“歌聲”描述嗅覺的“清香”,實現感官互通。
從語言學角度看,通感可分為兩類:物理性通感(基于客觀相似性,如“冷色調”用溫度描述顔色)和心理性通感(基于主觀聯想,如“甜蜜的笑容”用味覺修飾視覺)。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相關研究指出,這種修辭的本質是“大腦神經網絡跨模态認知在語言層面的映射”。
在文學創作中,通感具有雙重功能:一是增強意象的立體感,如杜甫“晨鐘雲外濕”用觸覺的“濕”表現鐘聲穿透力;二是引發情感共鳴,錢锺書在《通感》專著中強調其“打通審美隔閡,構建多維度詩意空間”的獨特價值。現代認知語言學實驗表明,通感表達符合人類具身認知規律,權威期刊《語言教學與研究》曾通過腦電波測試驗證其神經機制的科學性。
通感,又稱“移覺”,是一種通過聯想将不同感官(視覺、聽覺、觸覺、嗅覺、味覺)相互溝通的修辭手法。其核心在于用描述某一感官體驗的詞彙,去表現另一感官的感受,從而增強表達的生動性與藝術性。
感官互通
例如“紅杏枝頭春意鬧”(宋祁《玉樓春》),用聽覺的“鬧”形容視覺上的繁花盛放,賦予靜态畫面動态感;朱自清《荷塘月色》中“清香仿佛遠處高樓上渺茫的歌聲”,則将嗅覺與聽覺交織,營造朦胧意境。
心理與生理的聯覺
日常經驗中,人們常将不同感官體驗關聯,如“響亮”将視覺的“亮”用于聽覺,拉丁語中“黑暗的嗓音”則融合視覺與聽覺。
文學價值
通感能突破語言局限,使意象更鮮活。王國維贊“鬧”字“境界全出”,但李漁曾質疑其合理性,體現文學審美的多元性。
錢鐘書在《管錐編》中系統闡釋通感,指出其植根于人類共有的心理現象,并通過中西文例證說明其普遍性。這一手法不僅用于詩詞,也廣泛存在于現代文學創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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