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稱某些以“録”為書名的著作的續篇。如:《文獻通考·經籍四四》著錄有《聞見後錄》二十卷。系 宋 邵博 繼 邵伯溫 《聞見前錄》之作。 宋 王明清 《揮麈錄》之續集亦稱《後錄》。
“後録”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指後續的記錄或編纂,通常用于書名或特定文獻的指稱。以下從漢語詞典角度詳細解釋其義項及用法:
“後録”由“後”(時間或次序上較晚的)與“録”(通“錄”,記錄、抄寫)組合而成,字面意為“後續的記載”或“後來編纂的文本”。
例證:
宋代嶽珂《程史》有《後録》十卷,專補前錄未載之事 。
清代《四庫全書總目》載:“《東軒筆錄》有《後錄》一卷,續記熙甯後事” 。
書名的組成部分
多用于續作或補遺類文獻,如《續後録》《别集後録》,強調對前作的補充。
來源:《中國古籍善本書目》收錄多部以“後録”為名的明清筆記 。
文獻分類術語
在目錄學中,指正史、雜史之後附加的附錄或補編。
例:明代《國朝獻徵錄》後附《後録》三卷,輯錄人物轶事 。
“《唐馀錄》六十卷,後録二十卷” —— 指《唐馀錄》的後續補編部分 。
“《涑水記聞》後録十卷,載司馬光晚年見聞” —— 補充前錄未及之事 。
據《說文解字注》,“録”本義為金色(引申為抄寫),後與“錄”通用,表記載、編纂 。
《爾雅·釋诂》:“後,晚也”,強調時間或次序的後續性 。
現代漢語中“後録”已罕用,多見于古籍整理或文史研究領域。需注意與“後錄”(現代簡化字)的版本差異,但語義一緻。
權威考辨:
清代學者錢大昕《十駕齋養新錄》指出:“宋人筆記多分前、後録,體例相承,非臆造也” 。
參考文獻來源:
“後録”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主要與古代文獻的續篇相關。以下是詳細解釋:
“後録”指某些以“録”為書名的著作的續篇,通常作為前作的補充或延續。例如《文獻通考·經籍四四》中提到的《聞見後錄》二十卷,即為宋代邵博對其父邵伯溫《聞見前錄》的續作。
“後録”的用法與“前録”相對,類似現代書籍的“續集”概念。其相關詞語包括“兼收并録”“量材録用”等,但含義與“後録”無直接關聯。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文獻内容,可參考《文獻通考》或宋代筆記類著作的原始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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