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中和之道。《莊子·繕性》:“古之治道者,以恬養知……知與恬交相養,而和理出其性。” 成玄英 疏:“知之與恬交相養也,斯則中和之道,存乎寸心,自然之理,出乎天性。” 三國 魏 嵇康 《養生論》:“守之以一,養之以和,和理日濟,同乎大順。” 章炳麟 《論式》:“﹝ 魏 晉 之文﹞守己有度,伐人有序,和理在中,孚尹旁達,可以為百世師矣。”
(2).謂處事和洽而得當。《禮記·昏義》:“婦順備而後内和理,内和理而後家可長久也。” 馬睎孟 曰:“和則有理,理則有義。”《南史·劉孺傳》:“﹝ 孺 ﹞出為 晉陵 太守,在郡和理,為吏人所稱。”
“和理”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可從以下兩方面解析:
中和之道
指遵循自然和諧、平衡適度的原則,強調内在心性與外部行為的協調統一。如《莊子·繕性》提到“知與恬交相養,而和理出其性”,成玄英注解為“自然之理,出乎天性”。嵇康在《養生論》中也強調“和理日濟,同乎大順”,體現修身養性的理念。
處事和洽得當
指處理事務時融洽且合乎規範。例如《禮記·昏義》中“内和理而後家可長久”,強調家庭治理的和諧;《南史·劉孺傳》記載其任太守時“在郡和理”,即稱贊其治理有方。
字義拆解
“和”本義為和諧、溫和,“理”指條理、規律(如《漢典》釋“理”為事物的次序或标準),組合後強化了協調性與合理性的雙重内涵。
現代應用
該詞在當代語境中可引申為理性與和諧并重的行為準則,例如“倡導綠色消費和理性消費”()。
需注意,“和理”作為名字時,寓意明理、寬厚(),但此用法較罕見。如需更深入的古籍例證,可參考《莊子》《禮記》等原文。
和理是一個反映人們和諧相處、理性思考的詞語。它代表着互相友好、和睦相處,尋求共同的利益。
和字的拆分是由口部和禾部組成,口部是用五筆字型碼為R,禾部是用五筆字型碼為TY。和字的部外筆畫為4畫。
理字的拆分是由王部和裡部組成,王部是用五筆字型碼為M,裡部是用五筆字型碼為BRPK。理字的部外筆畫為9畫。
和理這個詞最早出現在《論語》中,由孔子提出。在古代,和理主要用于描述人與人之間和諧相處的境界,以及人們用理性思考解決問題的方法。
和理在繁體字中的寫法為「和理」。
在古代漢字寫法中,和字的寫法可能有所不同。例如,西周時期的金文中,和字的形狀更加簡潔,與現代漢字存在一定的區别。
1. 我們應該以和理的态度對待身邊的人。
2. 通過和理的方式解決争議,才能實現真正的和諧。
1. 和諧:表示各種事物之間相互協調、相得益彰。
2. 理性:表示以理性思維為基礎,進行合理、客觀的思考和決策。
1. 和睦:表示人們之間關系和諧、友好,沒有争執。
2. 協商:表示通過溝通、商讨,達成共識。
1. 紛争:表示人們之間存在各種争執和矛盾。
2. 無理:表示沒有道理、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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