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分條陳述意見的奏疏或文書。《水浒傳》第一○一回:“卻説那四箇賊臣的條議, 道君皇帝 一一準奏。” 明 謝肇淛 《五雜俎·事部三》:“今之仕者,為郡縣則假條議以濟其貪,任京職則假建言以文其短,居裡閈則假道學以行其私,舉世之無學術事功,三者壞之也。” 章炳麟 《文學總略》:“《惜誓》載于《楚辭》,文辭不别,以為奏記條議,適彼之所謂辭也。”
“條議”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在不同語境中略有差異,但核心意義圍繞“分條陳述意見的文書或條款”。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解釋:
“條議”主要用于描述古代分條目陳述意見的正式文書,兼具實用性和規範性。若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水浒傳》《五雜俎》等文獻中的具體用例。
《條議》是指關于事物的具體條款和條文,也可以指協議、契約、合同中的條文内容。
《條議》的部首拆分為“⺤”和“言”,其中“⺤”是指“竹”的意思,表示與竹木有關,而“言”則表示與語言、言辭有關。
《條議》的總筆畫數為11,其中部首“⺤”的筆畫數為6,部首“言”的筆畫數為7。
《條議》最早出現在《說文解字》中,是由漢字演變而來的。
《條議》的繁體字為「條議」。
古時候,《條議》的漢字寫法與現在稍有不同,其寫法為「條議」,部首“⺤”上方多加了一個“木”字旁,部首“言”下方多加了一個“言”字旁。
1. 根據會議的《條議》,我們決定對此事進行詳細的讨論和分析。
2. 合同中的《條議》規定了雙方在商業合作中的權利和義務。
- 條約
- 條文
- 條款
- 協議
- 契約
- 合同
- 取消
- 廢除
- 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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