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古指重義守節的婦女。 晉 傅玄 《秦女休行》:“ 秦氏 有烈婦,義聲馳 雍涼 。” 元 戴表元 《浴蠶沙溪水為陳烈婦作烈婦二十五而寡兵寇起能以智全家》詩:“絲成白棱棱,膠作烈婦絃。烈婦何所言,絃中意纏6*綿。” 清 王士禛 《池北偶談·談異六·宣城烈婦》:“﹝某烈婦坊﹞污穢不治。一夜, 阮氏 館賓 劉 姓者,夢烈婦來言曰:‘吾苦節數十年,蒙朝廷旌表建坊……今子孫零落,屬之他人,瀦潦穢雜,何以堪之!’”
(2).特指以死殉節或殉夫的婦女。《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五六回:“這婦人明明是拒姦被殺的,我見了她還肅然起敬,你開口便誣蔑他,這還了得!這五十下是打你的誣蔑烈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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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婦”是一個具有曆史語境和文化特質的漢語詞彙,其含義在不同時期有所演變,具體解釋如下:
“烈婦”由“烈”(勇敢、剛正)與“婦”(女性)組合而成,原指勇敢忠貞、堅守節操的女性。這一概念包含兩個層面:
早期記載
晉代傅玄《秦女休行》中“秦氏有烈婦,義聲馳雍涼”描述了一位為家族複仇的剛烈女性,此處“烈婦”側重褒揚其勇敢氣節。
宋元以後
隨着程朱理學興起,“烈婦”逐漸與“貞節”綁定,如元代戴表元詩中提到的“烈婦二十五而寡,能以智全家”,反映守寡不嫁與殉夫行為被社會标榜。
明清時期
官方通過立貞節牌坊表彰烈婦,如《儒林外史》第四十八回記載官府為殉夫女性“請旌烈婦”,表明此類行為被制度化推崇。
“烈婦”是封建倫理對女性道德規訓的産物,常與“節婦”“貞女”并提。例如《敦煌變文集》中“貞夫烈婦”一詞,将男性忠貞與女性殉節并列為社會楷模。現代視角下,這類觀念多被視為對女性的壓迫,需結合曆史語境批判性理解。
《烈婦》是一個漢字詞語,指的是極為堅強、勇敢的女性。這個詞語常常用來形容那些在特定時期或情境下,勇敢地追求正義、堅守信仰、捍衛家庭榮譽的女性。
《烈婦》這個詞的部首是火,總共有8個筆畫。
《烈婦》一詞最早出現于中國古代文學作品《史記》中。此後,這個詞廣泛應用于文人筆記、戲曲、小說等文學作品中,成為形容英勇的女性的常用詞彙。
《烈婦》在繁體字中的寫法為「烈婦」。
在古代,烈婦的寫法可能會有些變化。比如,在金石文中,「烈」的寫法可能是「青火青皮」,「婦」的寫法可能是「女畝又」。不過,無論具體的寫法如何,對于烈婦這個概念的描述是一緻的。
1. 她是一位真正的烈婦,為了保護她的家人,她不惜付出一切。
2. 這位烈婦的英勇行為在全國範圍内引起了廣泛的贊揚。
3. 《烈婦傳》是一部關于中國曆史上衆多勇敢女性的傳記。
烈火、烈日、烈酒、烈性、烈焰。
勇敢的女性、英勇女子、堅強婦女。
柔弱的女性、膽小婦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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