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unish
determine; discuss; in terms of; ism; statement; talk about; theory; view
deal with; get along with; locate; departmentalism
【經】 bureau; section
"論處"是一個法律和行政領域的常用術語,其核心含義是根據規定或法律對行為進行評判并給予相應處理或處罰。從漢英詞典角度解析如下:
中文含義
“論處”指對某種行為或事件的性質、情節進行評判後,依據相關法律、規章或政策作出處理決定。強調“評判”與“處置”兩個環節的結合。
示例: “依法論處”意為“依照法律進行判定和處理”。
英文對應翻譯
例: "Offenders will be severely punished according to law."(違法者将依法嚴懲。)
例: "The case will be dealt with by judicial authorities."(案件将由司法機關論處。)
例: "The court will determine punishment based on evidence."(法庭将依據證據論處。)
法律條文中的固定搭配
如中國《刑法》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63條)
行政與紀律處理
在非刑事領域(如紀律處分、行政處罰),也用于指依規處理。
例: “違反考試紀律者,一律按作弊論處。”
(英文:"Violators of exam discipline will be dealt with as cheaters.")
“處理”泛指一般性處置(handle/dispose),而“論處”強調基于評判的正式處罰,更具法律嚴肅性。
“處罰”(punish)側重結果,“論處”包含事實認定+處罰決定 的完整過程。
定義:“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處罰。”
英譯參考:"decide on punishment; punish according to law."
“論處”是兼具評判(evaluate)與處置(dispose) 的法律術語,英文需依語境選擇punish according to law、deal with 或determine punishment。其權威性源于成文法條文,常見于中英雙語法律文本,強調程式性與結果性的統一。
“論處”是一個漢語詞語,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要點綜合說明:
基本定義
指根據規定或法律對某種行為進行判定并給予相應處分或處罰。例如“以渎職罪論處”“按違法行為論處”。
結構與應用場景
該詞為動賓結構(論+處),多用于法律、紀律等正式語境,強調對過失、犯罪或違規行為的處理。如《青年文摘》案例提到“事前有通謀則以共同犯罪論處”。
法律與紀律依據
通常需結合具體條文或規則,如“違反紀律論處”表明處罰需依據相關紀律規定。
近義詞擴展
與“處罰”“懲處”等詞義相近,但更強調判定過程的依據性。
補充說明
詞語中的“處”字包含處理、處罰等含義(如“處罰”“處決”),進一步強化其裁決性質。
如需更詳細的法律條款或曆史用例,可參考權威詞典或司法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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