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殿旁庐幕,为朝臣候朝及值宿之所。 宋 叶梦得 《石林燕语》卷五:“殿庐幕次:三省官为一幕,枢密院为一幕,两省官为一幕,尚书省官为一幕,御史臺为一幕,中司则独设椅子,坐於隔门之内;惟翰林学士与知 开封府 同幕。”《宋史·真宗纪一》:“﹝ 开封 尹、皇太子 赵恒 ﹞殿庐幄次在宰相上,宫僚称臣,皆推让弗受。” 明 高启 《读史·董仲舒》诗:“早奏文章直殿庐, 茂陵 还復访遗书。”
殿庐是古代官制中的专有名词,指官员在皇宫内值班时使用的临时居所。据《汉语大词典》记载,该词最早见于宋代文献,特指大臣在宫中轮值时暂居的房舍,兼具办公与休憩功能。例如《宋史·职官志》提到殿庐设有床帐、书案等陈设,供官员处理紧急政务。从建筑形制分析,殿庐多设于皇宫偏殿区域,《中国古代官制研究》指出其空间布局需符合"前堂后室"的礼制规范,前部用于接见属吏,后部用作休憩场所。明清时期该制度逐渐式微,但《明会典》仍保留"六科廊"作为殿庐的变体形式。
“殿庐”是古代宫廷建筑中的特定场所,其含义和用途可结合历史文献作如下解释:
指宫殿旁设置的临时性庐幕或房舍,供朝臣等候上朝及夜间值班使用。该词由“殿”(帝王处理政务或祭祀的场所)与“庐”(简易屋舍)组合而成,字面意为“宫殿旁的临时居所”。
核心用途
官员在朝会前在此等候,部分需值宿的官员夜间也在此留驻。例如《宋史》记载,皇太子赵恒的殿庐位置在宰相之上,体现等级差异。
空间划分
不同机构官员有专属区域:三省、枢密院、尚书省、御史台等各自分幕,重要官员如翰林学士则与地方长官同幕。
宋代文献《石林燕语》详细描述了殿庐的布局,反映其作为行政枢纽附属设施的重要性。此类记载表明,殿庐不仅是物理空间,更是古代官僚体系运作的缩影。
“庐”在此处特指临时性建筑,与“殿”的庄严形成对比,凸显其功能性。该词多见于宋代史料,可能与当时宫廷制度的发展密切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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