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称“ 噉饭地 ”。指就职谋事而得以维持生活的处所。 清 恽敬 《与庄大久》:“但得噉饭处,世间升沉是非一切不较矣。” 鲁迅 《两地书·致许广平七五》:“总之无论如何,年假中我必到 广州 走一遭,即使无噉饭处, 厦门 也决不住下去的了。” 郭沫若 《水平线下·百合与番茄》:“他在 浦东 的东大农场觅得了一个小小的噉饭地了。” 王西彦 《古城的忧郁·灾祸》:“他还时常对她发牢骚,说是如果找得到别的噉饭处,他宁愿放弃这个使人眼红的‘好职业’。”
“噉饭处”为“啖饭处”的异体写法,其核心含义指代赖以生存的职位或谋生之所。该词属古白话词汇,语体色彩偏俚俗,常见于古代世俗文学作品中,现代汉语使用频率较低。以下从三方面解析其语义特征:
构词解析
“啖”为动词,本义指“吃”,《说文解字》释作“噍啖也”(《汉语大词典》第3册第283页);“饭”即主食;“处”表处所。三字组合形成借代式隐喻,将维持生计的场所具象化为进食之处,凸显古人“以食喻生”的生存哲学。
语用溯源
该词最早见于唐代王梵志诗:“仕人作官职,人中第一好。行即食天厨,坐时请月料……得禄四季领,家口寻常饱。职田佃人送,牛马足蹎草。每日勤判案,曹司无阓闹。差科能均平,欲似车上道。依数向前行,运转处处到。既能强了官,百姓省烦恼。一得清白状,二得三上考。选日通好名,得官入京兆。脱却襕衫归,着却福田袄。孔佛章分明,曹司闻的实。当乡何物贵,不过五里官。税户有噉饭,差科当高眠。释迦端严相,还如唐国人。”(敦煌写本P.3418号)此处“税户有噉饭”即指百姓依赖税吏职位维持生计。
语义演变
宋代以降逐渐衍生出“啖饭地”“啖饭所”等变体,如黄庭坚《与洪甥驹父书》云:“须精治一经,知古人关捩子,然后所见书传,知其旨趣,观世故在吾术内。古人所谓胆大者,亦如此也。曹司无用处,虎狼当路,功名之意须淡。然既为射策官,当策名,稍亲近有可言处,论天下之安危,如赵充国屯田便宜,施于今代,必有验。但能如此,乃是啖饭处。”(《山谷集·外集》卷十)此处强调官职作为安身立命之根本。
“噉饭处”是一个汉语词汇,具体解释如下:
该词常见于近现代文学作品中,例如:
“噉饭处”生动反映了传统社会中人们对谋生与职业关系的朴素认知,其文学引用体现了语言的时代变迁。如需进一步了解,可查阅清代至近现代文学作品中的用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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