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谓法律统一,前后一致,不能随意变通。《艺文类聚》卷五四引 晋 杜预 《奏事》:“法出一门,然后人知恒禁,吏无淫巧,政明於上,民安於下。”亦作“ 法无二门 ”。《金史·高德基传》:“有犯罪当死者,宰相欲从末减。 德基 曰:‘法无二门,失出犹失入也。’不从。”
“法出一门”是汉语中的一个成语,指法律或政令由统一的机构制定和颁布,强调国家法令的权威性和集中性。该词源自古代法家思想,主张法律制定权应集中于中央,避免政令分散导致的社会混乱。
从构词角度看,“法”指法律或制度,“出”表示来源,“一门”即单一的出处,合起来强调法律体系的统一性。历史上,这一概念与法家代表人物韩非子提倡的“法不阿贵”思想一脉相承,主张法律应超越私利,由中央统一制定并严格执行。
现代汉语中,“法出一门”常用于形容法律体系的规范性和系统性。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明确规定,法律制定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体现了“法出一门”的原则。
参考资料:
“法出一门”是一个古代成语,以下为详细解释:
指法律统一且前后一致,不能随意变通或出现歧义,强调法律体系的稳定性和权威性。
源自晋代杜预的《奏事》,后被收录于《艺文类聚》卷五十四:“法出一门,然后人知恒禁,吏无淫巧,政明于上,民安于下。”。
该成语体现了中国古代对法律严谨性的追求,强调统一执行对政权稳定和民众安定的重要性。
白拂百六阳九百禽长帮衬比服伯尔尼才谟钗雀朝寺充电祠城刀山剑树嘚瑟东瓯断理剁肉读诵阨曲粉定概复竿头直上国宦衡轭鸿议灰躯犍牛加膝坠渊解释谨庸卷伴滥熟灵谿鲁弱忙郎摹绘难产铺海清清倾躁穷厮缺氧曲方氏去污粉热腹僧家纔可沙杏声振寰宇事半功倍十六卫摔老盆四方志嘶啦啦肆欲搜敭探马赤万隆会议踠尾尾闾祥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