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法律統一,前後一緻,不能隨意變通。《藝文類聚》卷五四引 晉 杜預 《奏事》:“法出一門,然後人知恒禁,吏無淫巧,政明於上,民安於下。”亦作“ 法無二門 ”。《金史·高德基傳》:“有犯罪當死者,宰相欲從末減。 德基 曰:‘法無二門,失出猶失入也。’不從。”
“法出一門”是漢語中的一個成語,指法律或政令由統一的機構制定和頒布,強調國家法令的權威性和集中性。該詞源自古代法家思想,主張法律制定權應集中于中央,避免政令分散導緻的社會混亂。
從構詞角度看,“法”指法律或制度,“出”表示來源,“一門”即單一的出處,合起來強調法律體系的統一性。曆史上,這一概念與法家代表人物韓非子提倡的“法不阿貴”思想一脈相承,主張法律應超越私利,由中央統一制定并嚴格執行。
現代漢語中,“法出一門”常用于形容法律體系的規範性和系統性。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明确規定,法律制定權屬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體現了“法出一門”的原則。
參考資料:
“法出一門”是一個古代成語,以下為詳細解釋:
指法律統一且前後一緻,不能隨意變通或出現歧義,強調法律體系的穩定性和權威性。
源自晉代杜預的《奏事》,後被收錄于《藝文類聚》卷五十四:“法出一門,然後人知恒禁,吏無淫巧,政明于上,民安于下。”。
該成語體現了中國古代對法律嚴謹性的追求,強調統一執行對政權穩定和民衆安定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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