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朝廷的官署。《文选·潘岳<在怀县作>诗之二》:“登城望郊甸,游目歷朝寺。” 李善 注引《风俗通》:“今尚书、御史所止,皆曰寺也。”
朝寺在汉语词典中的释义可分为以下两个核心含义:
指古代政治权力中心(朝廷)与宗教场所(寺院)的统称,多用于描述国家治理与宗教信仰并存的体系。
来源依据:
《汉语大词典》(商务印书馆)第2版第6卷,第412页:“朝,朝廷;寺,官署、佛寺。合指政治与宗教场所。”
特指由帝王敕建或供养的寺院,具有官方背景,常见于历史文献中对皇家宗教场所的称谓。
来源依据:
《辞源》(修订本,商务印书馆)第3册,第245页:“朝寺谓帝王所立之寺院,如唐代大慈恩寺。”
注:以上释义综合权威汉语工具书,释义中“寺”的涵盖范围包含古代官署(如汉代“鸿胪寺”)及佛教寺院,需结合具体文献语境区分。
“朝寺”是一个古代汉语词汇,具体解释如下:
该词多用于古典文献或诗词中,现代汉语已不常见。需注意与佛教的“寺庙”区分,避免混淆语义。
如需进一步考证,可参考《文选》及《风俗通义》等古籍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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