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代皇帝批示处理奏章和对草拟的制敕签署意见。 唐 罗隐 《送李右丞分司》诗:“在省曾批敕,中臺肯於黄敕后批之。吏曰:‘宜别连白纸。’ 藩 曰:‘别以白纸,是文状,岂曰批敕耶!’ 裴垍 言於帝,以为有宰相器。” 宋 苏轼 《送顾子敦奉使河朔》诗:“平生批敕手,浓墨写黄纸。”
批敕是古代中国行政文书制度中的重要术语,指官员对皇帝敕书进行审阅、签署意见或修改的行政行为。其核心含义可分为以下三层:
“批” 指批示、签注意见;“敕” 即皇帝下达的诏令文书。“批敕” 合称指官员(多为宰相或中枢机构)对敕书内容进行审核、附署意见或提出修改建议的过程。例如:
唐代中书舍人需对敕书“署敕而颁之”,即签署意见后颁布执行 。
宋代前由宰相“掌批敕”,通过签署“敕尾”行使否决权。若宰相拒签,敕书即失效,称为“执奏” 。
唐代实行“中书出令、门下审核、尚书执行”的三省制,批敕是敕书生效的必要环节 。
北宋欧阳修《归田录》载:“凡敕书需经宰相押字,谓之‘敕牒’”,反映批敕的文书形态。唐代名相陆贽更以“驳正敕书”闻名,曾批改德宗敕书数十条(《旧唐书·陆贽传》)。
资料来源:
“批敕”是中国古代政治制度中的特定术语,其含义和用法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解析:
1. 基本含义
指官员代替皇帝对奏章或诏令进行批示和审查,最终签署意见。核心包含两层动作:一是“批”(审阅并签署意见),二是“敕”(皇帝的命令),合起来表示对皇权的执行与维护。
2. 历史背景与功能
在唐代及以后的官僚体系中,皇帝颁布诏令(敕书)后,需由专门官员(如宰相、尚书省官员)对内容进行核验,确保政令合法性和可行性。例如唐代李藩曾因严谨批敕被评价“有宰相器”(《旧唐书》记载,见)。
3. 文化象征意义
此过程不仅体现行政流程,更象征官员对皇权的忠诚与责任。宋代苏轼诗句“平生批敕手,浓墨写黄纸”即形容官员代皇帝处理政务的权威性。
4. 扩展:关于“敕”
“敕”本指皇帝的命令(如“敕令”),后衍生出“整饬”“任命”等含义(《汉典》)。因此“批敕”中的“敕”特指需处理的官方文书。
总结
“批敕”是古代官员代行皇权、审核政令的重要职责,兼具行政操作与政治象征的双重意义。需结合奏章批复、诏令签署等具体场景理解其历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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