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南方籍的官。《元史·世祖纪十一》:“ 沙不丁 言:‘ 江南 各省南官多,每省宜用一二人。’帝曰:‘除 陈巖 、 吕师夔 、 管如德 、 范文虎 四人,餘从卿议。’”
(2).南方的官吏。 元 杨维桢 《西湖竹枝歌》:“南官北使须到此, 江 南 西湖 天下无。”
南官是古代中国官职体系中的特定称谓,主要包含以下两层含义:
指代南方地区的行政长官或机构
在历史语境中,“南官”常作为方位性统称,指代中国南方地区的行政长官或地方官府。例如在汉代,交趾刺史部(辖今两广及越南北部)的官员可泛称为“南官”。这一用法强调地理方位,与“北官”形成对应,常见于古代文献中对地方治理体系的描述。
典出:《汉书·地理志》对汉代刺史部的划分记载。
特指周代“六官”之一的“夏官司马”
据《周礼》记载,周代设“六官”分掌国政,其中“夏官司马”主掌军事、疆域防卫及马政。因古代五行学说中“南方属火,其色赤”,与“夏官”职责中的武备属性相合,故“夏官”亦被雅称为“南官”。此称谓体现了古代官职命名中方位与职能的象征关联。
典出:《周礼·夏官司马》职官体系及郑玄注疏。
历史背景补充:
“南官”作为职官术语的使用,多见于汉唐文献。随着中央集权制度的完善,其方位性统称功能逐渐弱化,而作为“夏官”别称的用法则保留在礼制典籍中。宋代以后,因官制改革,“六官”体系不再沿用,该词遂成为历史概念。
典出:《通典·职官典》对历代官制演变的综述。
“南官”一词在历史文献中有以下两种主要含义,其解释和例证可综合多个权威来源进行说明:
南方籍的官
指官员的籍贯为南方地区。例如《元史·世祖纪十一》记载,沙不丁曾建议:“江南各省南官多,每省宜用一二人”,说明元代对南方籍官员的任用存在政策讨论。
南方的官吏
泛指在南方地区任职的官员,无论其籍贯是否在南方。如元代杨维桢《西湖竹枝歌》中“南官北使须到此,江南西湖天下无”一句,这里的“南官”即指南方的地方官吏。
需注意“南官”在不同语境中的具体指向:
以上内容综合了《元史》、古代诗词及现代词典释义,确保解释的全面性与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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