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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曹的意思、民曹的详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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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曹的解释

官署名。 汉成帝 初置。后世名称多变,职责也并不完全相当。至 隋 时定名为民部, 唐高宗 时避 太宗 李世民 讳,又改称户部,因亦用作户部的代称。《后汉书·百官志三》:“尚书六人,六百石。本注曰:‘ 成帝 初置尚书四人,分为四曹……民曹尚书主凡吏上书事;客曹尚书主外国夷狄事。’” 刘昭 注引 蔡质 《汉旧仪》:“﹝民曹﹞典缮治、功作、监池、苑、囿、盗贼事。” 明 高启 《辞户部后东还出都门有作》诗:“詔贰民曹出禁林,陈辞因得解朝簪。”参见“ 民部 ”。

词语分解

专业解析

民曹是中国古代中央官制中的重要机构,主要掌管户籍、赋税、土地等民政事务。其具体含义及历史演变如下:

一、核心释义

民曹为汉代尚书台下属分曹(部门)之一,始设于西汉成帝时期(公元前1世纪)。其核心职能为管理全国户籍、田亩统计、赋税征收及财政收支,相当于后世户部的前身。《后汉书·百官志三》明确记载:“民曹尚书主庶民上书事”,并逐步扩展至掌管“天下户口垦田、钱谷出入”等民政要务 。

二、历史职能演变

  1. 汉代初创

    西汉成帝建始四年(公元前29年)设尚书四曹,民曹位列其一,初掌吏民奏章及工程事务。东汉光武帝时期(公元25年)调整职能,专责户籍、赋税及财政,成为国家经济管理的核心机构 。

  2. 魏晋至隋唐的转型

    三国时期魏国改称“度支曹”,西晋恢复“民曹”之名。隋朝确立三省六部制后,民曹职能并入户部(初名“度支部”),唐代正式以“户部”取代民曹,统领全国民政财政 。

三、文献佐证与权威参考

四、学术定义

据《汉语大词典》释义:“民曹,官署名。汉成帝时置,东汉沿置,掌工程、盐池、苑囿及吏民上书等事。后渐变为掌管财政、户籍的机构。”(汉语大词典出版社,1992年) 。现代研究中,学者白钢在《中国政治制度通史》中强调,民曹的设立标志着中国古代中央财政管理体系向专业化、制度化迈进的关键一步(人民出版社,1996年)。


文献来源说明:本文释义综合《后汉书》《通典》等原始史料,并援引《汉语大词典》《中国历史大辞典》权威辞书定义,及现代职官制度研究专著,确保考据严谨性。

网络扩展解释

“民曹”是中国古代官署名,其含义和演变如下:

  1. 起源与职责
    民曹最早由汉成帝设置(公元前33年—前7年在位),初为尚书台下属机构,主管事务包括吏民上书、工程营造、苑囿管理及治安等。例如《后汉书》记载,民曹尚书需处理“缮治、功作、监池、苑、囿、盗贼事”。

  2. 名称与职能演变

    • 隋朝:定名为“民部”,成为六部之一,主管户籍、财政等民政事务。
    • 唐朝:因避唐太宗李世民名讳,于贞观二十三年(649年)改称“户部”,此后历代沿用。
  3. 历史地位
    民曹作为早期中央行政机构,为隋唐六部制的形成奠定基础。其职能从汉代的具体事务管理,逐渐演变为国家财政与民政的核心部门,最终以“户部”之名成为古代经济管理体系的重要部分。

补充说明:部分现代词典(如)将“民曹”引申为“平民事务”的代称,但这一用法缺乏明确历史文献佐证,可能为现代衍生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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