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谓行贿以求息事。 清 纪昀 《阅微草堂笔记·滦阳消夏录三》:“丙又教邑子反噬甲,发其阴谋,而教甲赂息。”
“赂息”是一个汉语词语,其含义在不同语境中有细微差异,主要可从以下两个角度理解:
基本解释
“赂息”读作lù xī,最初作为成语出现,指通过贿赂手段维持权势或利益。其核心含义是用财物收买他人,以达到控制或操纵的目的。
出处与典故
该词最早见于《左传·宣公十年》中的“赂息耳目”,描述古代政治斗争中权贵通过贿赂控制他人耳目,使其成为自己的工具。
引申解释
在清代文献(如纪昀《阅微草堂笔记》)中,“赂息”被解释为行贿以求平息争端或掩盖问题。例如,某人通过贿赂使对方停止追究某事。
实际用例
如《滦阳消夏录三》中的案例:“丙教甲赂息”,即甲通过行贿让丙停止揭露其阴谋。
《赂息》是一个汉语词汇,指的是向权贵人物行贿以谋取不正当的利益。
《赂息》由部首“贝”和“息”组成。
“贝”为《说文解字》中的部首,表示贝壳。
“息”由“自”和“心”两部分组成,表示人的内心活动。
根据笔画数计算,贝部为4画,自部为3画,心部为4画,根据这个计算,《赂息》的总笔画数为11画。
《赂息》一词的产生可以追溯至中国古代社会。
在古代中国,行贿现象非常普遍,特别是在政治斗争激烈、官员腐败盛行的时候。许多人为了追求权力、财富或其他私利,不惜通过贿赂手段来达到目的。
因此,《赂息》一词形容了这种行为,而且这个词语如今仍然被广泛使用。
《赂息》的繁体字为「賂息」。
古代在明、清两朝尚书房间有对联:尚方宝剑透长股,惟赖仰赖杨无故;燕舞莺歌闻盛筵,不堪识破曾无故。
1. 他为了获得工程项目的合同,不惜用钱赂息。
2. 这位富有的商人利用赂息手段,在政府部门取得了一系列特权。
3. 腐败分子通过赂息来收买官员,严重破坏了国家的法治。
赂,赂赉,庸赂,秽赂
贿赂、行贿、贪污、受贿
清正、廉洁、正直、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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