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行賄以求息事。 清 紀昀 《閱微草堂筆記·灤陽消夏錄三》:“丙又教邑子反噬甲,發其陰謀,而教甲賂息。”
“賂息”是一個漢語詞語,其含義在不同語境中有細微差異,主要可從以下兩個角度理解:
基本解釋
“賂息”讀作lù xī,最初作為成語出現,指通過賄賂手段維持權勢或利益。其核心含義是用財物收買他人,以達到控制或操縱的目的。
出處與典故
該詞最早見于《左傳·宣公十年》中的“賂息耳目”,描述古代政治鬥争中權貴通過賄賂控制他人耳目,使其成為自己的工具。
引申解釋
在清代文獻(如紀昀《閱微草堂筆記》)中,“賂息”被解釋為行賄以求平息争端或掩蓋問題。例如,某人通過賄賂使對方停止追究某事。
實際用例
如《灤陽消夏錄三》中的案例:“丙教甲賂息”,即甲通過行賄讓丙停止揭露其陰謀。
《賂息》是一個漢語詞彙,指的是向權貴人物行賄以謀取不正當的利益。
《賂息》由部首“貝”和“息”組成。
“貝”為《說文解字》中的部首,表示貝殼。
“息”由“自”和“心”兩部分組成,表示人的内心活動。
根據筆畫數計算,貝部為4畫,自部為3畫,心部為4畫,根據這個計算,《賂息》的總筆畫數為11畫。
《賂息》一詞的産生可以追溯至中國古代社會。
在古代中國,行賄現象非常普遍,特别是在政治鬥争激烈、官員腐敗盛行的時候。許多人為了追求權力、財富或其他私利,不惜通過賄賂手段來達到目的。
因此,《賂息》一詞形容了這種行為,而且這個詞語如今仍然被廣泛使用。
《賂息》的繁體字為「賂息」。
古代在明、清兩朝尚書房間有對聯:尚方寶劍透長股,惟賴仰賴楊無故;燕舞莺歌聞盛筵,不堪識破曾無故。
1. 他為了獲得工程項目的合同,不惜用錢賂息。
2. 這位富有的商人利用賂息手段,在政府部門取得了一系列特權。
3. 腐敗分子通過賂息來收買官員,嚴重破壞了國家的法治。
賂,賂赉,庸賂,穢賂
賄賂、行賄、貪污、受賄
清正、廉潔、正直、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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