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录事参军。 宋 叶廷珪 《海录碎事·臣职下》:“纪纲掾,録事是。”
纪纲掾是古代职官名称,始见于宋元时期文献,专指负责监察或司法事务的属官。该词由“纪纲”与“掾”复合构成:“纪纲”本义指法度、纲纪,引申为国家治理体系,如《左传·僖公二十四年》载“秦伯送卫于晋三千人,实纪纲之仆”;“掾”原指佐助主官的属吏,后泛指官府中的僚属,如《史记·曹相国世家》记载“秦时为沛狱掾”。
宋代起,朝廷在御史台、按察司等监察机构中设“纪纲掾”,具体执掌包括监督官吏行为、核查刑狱案件等司法监察职能。元代沿袭此制,在《元史·百官志》可见“肃政廉访司置纪纲掾”的相关记载,其职能扩展至纠察地方官员行政过失。
据《汉语大词典》(第9卷第327页)释义,该官职名称凸显古代官僚体系中“以法治官”的制度设计。宋代职官研究著作《宋史·职官志》亦载,此类属官需通晓律令,定期向主官呈报监察结果,其设置体现了传统社会“明刑弼教”的治理理念。
“纪纲掾”是一个古代官职名称,其含义和背景可通过以下内容综合解释:
基本释义
纪纲掾(拼音:jì gāng yuàn)指录事参军,属于古代官署中的职位。该词多见于宋代文献,如叶廷珪《海录碎事·臣职下》记载:“纪纲掾,录事是。”
词语分解
历史背景与职能
录事参军是隋唐至宋代的地方官职,主管文书、监察等事务,相当于行政机构中的核心管理人员,与“纪纲掾”强调法度、管理的语义相契合。
文献引用
宋代叶廷珪在《海录碎事》中明确将纪纲掾与录事参军等同,印证其职能关联(、7均引述此来源)。
该词是古代对录事参军的别称,体现其职责以法度管理为核心,多见于宋代文献。若需更深入的官职职能分析,建议查阅《宋史·职官志》等专业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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