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进献诗作。古代多用以示讽谏或歌颂。《国语·周语上》:“故天子听政,使公卿至於列士献诗。” 韦昭 注:“献诗以风也。”《三国志·魏志·陈思王植传》:“谨拜表献诗二篇。”《新唐书·文艺传下·崔颢》:“ 李邕 闻其名,虚舍邀之, 顥 至献诗。” 清 朱彝尊 《<平蜀诗十三章>序》:“﹝臣﹞颂扬丕烈,其何敢后,乃拜手稽首而献诗。”
(2).泛指奉献诗作。 邹荻帆 《星汉灿烂》:“不,这不是献诗,但是我要表达我对那些为乒乓赛而工作的人们的心意。”
献诗是汉语古典文学中的重要概念,指古代臣民向君主或尊长呈献诗作以表达政治见解、社会观察或颂德劝谏的行为。该词语最早可追溯至西周时期,《诗经》中收录的雅、颂部分便包含大量献诗作品,如《大雅·民劳》"民亦劳止,汔可小康"即属此类。
从文学形式分析,献诗具有三个核心特征:其一为仪式性,常见于宗庙祭祀与诸侯朝觐场合,如《周礼·春官》记载"瞽矇掌九德六诗之歌"的献诗制度;其二为讽喻性,汉代郑玄在《毛诗笺》中强调"主文而谲谏"的委婉劝谏特色;其三为纪实性,《左传·襄公十四年》载"自王以下各有父兄子弟以补察其政",说明其承担社会监督功能。
在历史演变中,献诗制度自秦汉后逐渐转化为文人献赋传统,如司马相如《上林赋》、扬雄《甘泉赋》等作品仍保留着劝谏内核。清代朱彝尊《经义考》系统考证了献诗制度的源流演变,成为后世研究的重要文献依据。
“献诗”是一个汉语词汇,其含义可从历史背景和现代应用两个层面综合理解:
一、基本定义
指通过进献或创作诗歌来表达特定意图的行为,核心功能包括讽谏、歌颂或抒发情感。古代多用于政治场合,如《国语》记载周天子听政时,公卿列士需“献诗以风(讽)”,即通过诗歌委婉劝谏君主。
二、历史功能与演变
三、现代延伸含义
泛指以诗歌形式表达敬意、情感或纪念,如庆典活动中的献诗,或诗人通过作品传递个人思想(例:邹荻帆《星汉灿烂》中提及献诗表达心意)。
四、相关概念
“贡诗”与“献诗”类似,但更强调地方向中央进献诗歌的制度化行为。
献诗既是古代政治文化的重要载体,也是诗歌创作的社会功能体现,其内涵从政治讽谏扩展至广义的情感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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