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心怀私念。《韩非子·说疑》:“使诸侯淫説其主,微挟私而公议。”《南史·韦粲传》:“ 裴公 朝之旧齿,岂应復挟私以阻大计。” 明 沉德符 《野获编·科场三·指摘科场》:“二太史俱无恙,而 胡 反受挟私抵饰之议矣。”《清史稿·德宗纪一》:“詔诫建言诸臣挟私攻訐。”
“挟私”是一个汉语词汇,其核心含义为心怀私念,通常指在行为或言论中掺杂个人私利或偏见。以下是详细解释:
基本释义
指在处事、决策或发表意见时,因个人私利或偏见而影响公正性。例如《韩非子·说疑》中提到“微挟私而公议”,即强调私念与公议的对立。
历史文献中的用法
现代语境中的延伸
常用于批评公私不分的行为,如职场、政治或学术领域中的不公正现象,例如“挟私报复”“挟私阻挠”等。
如需进一步了解古籍原文或例句,可参考《韩非子》《清史稿》等文献。
挟私是一个动词短语,意思是携带个人私利、私心或个人意图而行动。当一个人在处理事务时不公正地利用自己的权力或地位,以获取个人利益或达到个人目的时,就可以说他挟私。
挟这个字由手部和卩部组成,部首是扌(手部),右边的部分是卩(印部),总共有10个笔画。
私由示部和厶部组成,部首是示(示意部),右边的部分是厶(私部),总共有7个笔画。
挟这个字源自古汉语,最早的意思是用手夹持。在古代,人们常常使用挟夹物品,后来引申为携带、带领、伴随。
在繁体中,挟字的写法与简体相同。
在古代,挟字的写法略有不同。它的左边部分是手字旁,右边部分是卩字旁。手字旁与现代的手部部首扌类似,卩字旁与现代的印部部首卩相似,但形状略有差异。
1. 他在职位上滥用权力挟私徇私。
2. 这个官员嫌疑很大,他的行为涉嫌挟私。
3. 公司的经理利用职务之便挟私洗钱。
1. 挟持:指用武力或威胁手段携带人质。
2. 挟制:携带、控制。
3. 挟持人质:用武力或威胁手段携带其他人作为威胁。
近义词:利用、滥用、徇私。
反义词:公正、无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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