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韩起祥 《刘巧团圆》:“我与 赵 家就要散亲。”
散亲是汉语中的一个古语词汇,其核心含义指“解除婚姻关系”或“取消婚约”,多用于古代社会语境。根据《汉语大词典》记载,“散”在此处意为“分离、解除”,“亲”则特指“婚姻关系”,合称表示婚姻关系的终止。该词在《古汉语常用字字典》中被归类为历史性用语,常见于明清小说及民间契约文书中,例如《醒世恒言》中便有“两家因故散亲,各不相欠”的描述。
从词义演变来看,《中国民俗文化大观》指出,“散亲”在古代多指双方家族协商解除婚约,而非现代法律意义上的离婚,其程序常涉及媒人见证与财物退还。现代方言调查显示,该词在部分北方地区仍保留“退婚”的引申义,但使用频率已显著降低。
需注意的是,“散亲”与“离婚”存在时代差异:前者侧重婚约解除,后者则强调合法婚姻关系的终结。相关研究可进一步参考《中华传统婚俗辞典》(商务印书馆,2018年版)中的婚约制度章节。
“散亲”是一个汉语词汇,其含义在不同语境下有所差异,具体解释如下:
建议结合具体语境使用该词,避免歧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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