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谓当作奴隶役使之。《战国策·赵策三》:“彼 秦 者,弃礼义而上首功之国也,权使其士,虏使其民。” 鲍彪 注:“视民如所虏获。”《史记·鲁仲连邹阳列传》:“虏使其民。” 司马贞 索隐:“言( 秦 人)以奴虏使其人,言无恩以恤下。”
(2).封建王朝对少数民族或敌寇所遣使者的蔑称。 宋 胡铨 《上高宗封事》:“今者无故诱致虏使,以諂諭 江 南为名,是欲臣妾我也。” 宋 岳珂 《桯史·三忠堂记》:“惟一编脩官 胡銓 毅然上书,乞斩相参、虏使,三纲五常赖以不坠。”
“虏使”是一个古代汉语词汇,主要有以下两种含义:
当作奴隶役使
这一用法源于《战国策·赵策三》和《史记·鲁仲连邹阳列传》,指将人视为俘虏或奴隶般驱使,带有强烈的压迫性色彩。例如:“权使其士,虏使其民”(《战国策》),强调统治者对百姓的残酷奴役。
对少数民族或敌国使者的蔑称
封建王朝常以此贬称周边民族或敌对势力的使者,体现文化优越感和敌意。例如宋代胡铨在《上高宗封事》中批判朝廷“诱致虏使”,暗指南宋对金国使者的妥协态度。
补充说明
《虏使》是指作为虏俘阶级的使者,被俘虏的人担任外交使节或者监督工作的人。虏使这个词具有贬义,容易显现出压榨与奴役的含义。
《虏使》可以拆分为「虍」和「司」两个部首,其中「虍」是表示虎的象形字,用一画表示;「司」是行政部门的意思,用五画表示。
《虏使》一词最早出现在《史记·秦始皇本纪》中,描述了秦始皇派遣虏使與西南方的蛮夷国家请求纳入秦朝的故事。
《虏使》的繁体形式为「虜使」。
在古代,「虏使」也有不同的写法,例如「虜使」、「虜使」等,写法和用字稍有差异,但意义相同。
1. 历史上有很多国家利用虏使来对付被征服的民族。
2. 在古代,一些强大国家会派遣虏使去蛮夷国家进行交涉。
虏官、虏俘、使者、外交、阶级等。
俘虏、奴役、奴隶等。
国君、使节、外交使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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