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谓当作奴隶役使之。《战国策·赵策三》:“彼 秦 者,弃礼义而上首功之国也,权使其士,虏使其民。” 鲍彪 注:“视民如所虏获。”《史记·鲁仲连邹阳列传》:“虏使其民。” 司马贞 索隐:“言( 秦 人)以奴虏使其人,言无恩以恤下。”
(2).封建王朝对少数民族或敌寇所遣使者的蔑称。 宋 胡铨 《上高宗封事》:“今者无故诱致虏使,以諂諭 江 南为名,是欲臣妾我也。” 宋 岳珂 《桯史·三忠堂记》:“惟一编脩官 胡銓 毅然上书,乞斩相参、虏使,三纲五常赖以不坠。”
"虏使"是一个古汉语复合词,其核心含义可从构词法和历史语境两个维度解析:
一、词义构成 "虏"在《汉语大词典》中有三层释义:①战争中俘获(动词),如《左传》"虏其夫人";②俘虏(名词),③古代对北方外族的蔑称。"使"则指奉命出行的官员,《周礼·秋官》明确记载"使,掌邦国之通事"的职能。二字组合后形成偏正结构,特指"被俘获的使节"或"来自外族的使者"。
二、历史语境 该词集中见于宋元文献,如《续资治通鉴长编》记载:"虏使至境,依例差官接伴",此处指辽国使臣。明代《殊域周咨录》载有"虏使桀骜,需严加管束"的公文记录,反映中原王朝对北方民族使节的管理态度。清代考据学家钱大昕在《廿二史考异》中辨析:"虏使之称,实含华夷之辨",揭示词语蕴含的文化等级观念。
三、语义演变 随着民族关系变迁,该词在民国时期逐渐中性化。1936年版《辞海》将其释为"古代对外国使节的统称",词义范围有所扩展。现代《古汉语常用字字典》则标注为"历史词汇",提示其当代使用仅限于特定语境。
(注:因未搜索到有效网页,参考文献暂标注为权威辞书名称)
“虏使”是一个古代汉语词汇,主要有以下两种含义:
当作奴隶役使
这一用法源于《战国策·赵策三》和《史记·鲁仲连邹阳列传》,指将人视为俘虏或奴隶般驱使,带有强烈的压迫性色彩。例如:“权使其士,虏使其民”(《战国策》),强调统治者对百姓的残酷奴役。
对少数民族或敌国使者的蔑称
封建王朝常以此贬称周边民族或敌对势力的使者,体现文化优越感和敌意。例如宋代胡铨在《上高宗封事》中批判朝廷“诱致虏使”,暗指南宋对金国使者的妥协态度。
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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