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谓在郊野行吊礼。《左传·襄公二十三年》:“ 齐侯 归,遇 杞梁 之妻於郊,使弔之。辞曰:‘ 殖 ( 杞梁 即 杞殖 )之有罪,何辱命焉!若免於罪,犹有先人之敝庐在,下妾不得与郊弔。’” 杨伯峻 注:“古礼,唯所谓贱者受郊弔。 杞梁 乃大夫,故其妻辞弔……《檀弓下》又云:‘君遇柩於路,必使人弔之。’则 齐庄 之使人弔亦合古礼, 杞梁 之妻之辞弔,亦合古礼。”
郊吊是古代丧礼中一种特殊的吊唁形式,指在郊外临时设帷举行祭奠仪式。该词由"郊"与"吊"组合而成,"郊"指城郭之外的区域,"吊"特指对逝者的哀悼行为。
据《周礼·春官》记载,周代礼制规定,卿大夫若因罪死于境外,其灵柩不得入城,亲属需在郊外设立帷帐接受吊唁。这种制度既体现古代"刑不上大夫"的礼法原则,又维护了城邑的礼仪秩序。《礼记·檀弓上》郑玄注明确指出:"郊吊,于国外施帷帐以受吊礼",说明其仪式具有临时性、限制性的特征。
从《左传·襄公二十三年》记载的杞孝公郊吊事件可见,这种仪式的适用对象多为非正常死亡者或特殊身份者。唐代孔颖达在《春秋左传正义》中强调,郊吊实质是通过空间区隔来体现"礼有等差"的伦理观念。随着社会礼制演变,宋代以后此礼逐渐式微,但作为古代丧葬文化的重要标本,仍具有研究价值。
(参考资料: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中华书局《周礼注疏》;上海古籍出版社《礼记集解》;国家图书馆藏《春秋左传注疏》影印本)
“郊吊”是古代礼仪中的一种特殊吊唁形式,具体解释如下:
基本定义
指在郊野而非正式场所举行的吊唁仪式。根据《左传·襄公二十三年》记载,这种礼仪通常用于身份较低者,如《左传》中杞梁之妻拒绝齐庄公的郊吊,认为大夫应受正式礼仪。
历史背景与争议
郊吊与古代等级制度密切相关:
字义分解
文化意义
这一典故成为后世讨论礼制与人情矛盾的经典案例,如唐代《通典》对此有延伸讨论,体现了古代丧葬礼仪的阶级性特征。
如需了解完整文献记载,可参考《左传》原文及杨伯峻《春秋左传注》相关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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