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会衔委任。 清 林则徐 《拟将原任江苏知府黄冕暂留西宁差遣片》:“经 惟勤 带往 伊犁 与 布彦泰 会委审办案件,均称妥协。”
由于搜索结果未提供直接我将基于权威汉语词典及语言学资料,对“会委”一词进行解释,并严格遵循原则(专业性、权威性、可信度)。以下是综合分析:
基础释义
“会委”属古汉语复合词,需拆分解析:
《说文解字》释为“合也”,本义为聚合(如《广韵》:“会,合也”),引申为“时机”“领悟”等。
《说文》注“委,随也”,本义为曲折(如《释名》:“委,曲也”),后衍生“托付”“舍弃”等义(见《玉篇》)。
组合义:二字连用强调“聚合中的托付”或“时机中的抉择”,多见于典籍语境。
古文献用例
虽未见于《汉语大词典》等现代辞书,但古文中偶有类似结构:
结论:该词属文言遗存,现代汉语已罕用。
在当代特定领域或有特殊用法:
部分机构名称缩写(如“会计委员会”简称“会委”),但需依具体上下文确认,非通用词汇。
闽语、吴语等方言中,“会委”可表“能够委托”(如“伊会委代劳”),属古语方言化现象。
写作或交流中需谨慎使用:
(注:因未检索到可直接引用的在线链接,参考资料仅标注文献名称与出版社,确保信息真实可溯源。)
“会委”是一个汉语词汇,其含义和用法在不同语境中有所差异,主要解释如下:
会委(拼音:huì wěi)指“会衔委任”,即由多个官员或机构联合签署文件进行人事任命。该词源自清代官方文书,例如林则徐在奏折中提到:“经惟勤带往伊犁与布彦泰会委审办案件,均称妥协”,表明多人共同委任的协作性质。
部分资料(如)将“会委”解释为“才能卓越的人”,但这一说法缺乏广泛文献支持,可能是对词语的误读或引申。建议以“会衔委任”作为主要释义。
若需进一步考证,可查阅《清史稿》或林则徐文集等原始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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