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艺文类聚》卷九一引晋虞预《会稽典录》:"虞国少有孝行。为日南太守,常有双雁宿止厅上。每出行县,辄飞逐车。既卒于官,雁逐丧还。至余姚,住墓前,历三年乃去。"后因以"两雁随车"指州郡长官亡故。
“两雁随车”是汉语中较为罕见的典故类词汇,其核心意义常被用来形容官员施行德政时出现的祥瑞现象。据《后汉书·鲁恭传》记载,东汉时期中牟县令鲁恭仁德治县,蝗灾不入县境,更有两只野雉(古时亦称“雁”)随其车驾徘徊不去,被视为教化昌明的吉兆。后世文人将该典故提炼为“两雁随车”,例如宋代诗人刘克庄在《贺新郎》词中化用此典:“记当年,两雁随车,化为龙去”,借以赞颂地方官吏的贤能。
该词汇在《汉语大词典》中被释义为“称颂地方官吏善政之典”,其构成包含数字“两”表祥瑞成双,动物“雁”象征自然和谐,“随车”则暗含官员勤政巡行之意,三元素共同构建出天人感应的文化意象。现代汉语研究中,学者多将其归入“德政符号”类词汇,认为该典故承载着中国古代“以德配天”的政治伦理观。
“两雁随车”是一个源自历史典故的成语,其含义和用法在不同文献中存在差异,需结合权威资料综合分析:
一、核心释义 该成语主要指代州郡长官亡故,源自晋代虞预《会稽典录》的记载。典故描述日南太守虞国去世后,曾栖息于官厅的双雁追随其灵车直至墓地,守墓三年后离去,体现人与自然的深厚关联。
二、典故溯源
三、用法辨析
四、文化意义 该成语通过雁群通人性的传说,反映古代对官员德政的赞美,以及“天人感应”的传统观念。
建议查阅《艺文类聚》《会稽典录》等原始文献或权威词典(如汉典)获取准确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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