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正当的方术;妖术。《晏子春秋·外篇下一》:“积财不能赡其乐,繁饰邪术以营世君,盛为声乐以淫愚其民。” 晋 葛洪 《抱朴子·汉过》:“左道邪术,假託鬼怪者,谓之通灵神人。”《花月痕》第四八回:“ 剑秋 、 小岑 起先道是妖妇有些邪术。” 巴金 《长生塔》:“他们一定在暗中用邪术诅咒皇帝。”
邪术在汉语词典中的释义可分为以下三个层面:
指非正统、违背道德或自然规律的术法手段,常与欺骗、害人等目的关联。《汉语大词典》定义为:"妖妄的法术;不正当的方术"(来源:《汉语大词典》第10卷)。《现代汉语词典》进一步强调其"蒙骗危害他人"的性质(来源:《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
古代文献中"邪术"多指巫蛊、符咒等超自然手段。如《汉书·艺文志》将"幻术"归为旁门左道,注云:"惑民诬众,依托鬼神"(来源:《汉书》卷三十)。《抱朴子》亦区分道家正统丹术与"妖邪伪伎"(来源:葛洪《抱朴子内篇》)。
当代语境下,邪术被视为封建迷信活动。《刑法》第300条明确禁止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国反邪教协会指出,邪术常被邪教组织用于精神控制(来源:《识别邪教手册》)。
文献引证示例
《后汉书·栾巴传》:"巴素有道术,能役鬼神,乃悉毁坏房祀,剪理奸巫,于是妖异自消。"
《清史稿·灾异志》:"时有妖人以邪术聚众,巡抚捕治之。"
“邪术”指不正当的方术或妖术,通常与巫术、神秘力量相关,常见于宗教或民间传说中。以下是详细解释:
定义与性质
邪术指通过非正当手段操纵超自然力量达成目的的行为,常涉及邪灵、低灵或阴鬼的力量。其核心特征为“不正当性”,既包括黑道邪术(如复仇、加害他人),也涵盖白道邪术(如治病、求雨等看似善意的行为)。
历史文献记载
该词最早见于《晏子春秋》,批评邪术“繁饰以营世君”;晋代葛洪在《抱朴子》中将假托鬼怪的左道称为“通灵神人”。清代小说《花月痕》及巴金的《长生塔》也多次提及邪术的诅咒属性。
常见类型与实例
东南亚的“降头术”与中国云贵地区的“蛊术”是典型代表,均通过特殊仪式或媒介施加影响。这类术法常被归类为“巫术”分支,但因目的或手段的争议性而被视为邪术。
文化认知与批判
古代文献多将邪术与祸乱关联,如《修武县浊鹿城赋》称“邪术兴,变乱俄顷”。现代语境中,邪术常被用于形容违背伦理或科学认知的神秘行为。
总结来看,邪术的定义兼具历史延续性与文化差异性,其核心在于对“正当性”的判定。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术法案例,可参考东南亚巫术研究或中国民俗学相关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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