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五种技能服劳役的刑徒。 洛阳 汉 墓《刑徒墓砖铭》:“五任 汝南 南顿 鬼新 黄柏 元初 六年闰月二日死。”《资治通鉴·梁武帝大同十一年》:“大率二岁刑已上岁至五千人;徒居作者具五任。” 胡三省 注:“任,谓其人巧力所任也。五任,谓任攻木者则役之攻木,任攻金者则役之攻金,任攻皮者则役之攻皮,任设色者则役之设色,任摶埴者则役之摶埴。”
“五任”是一个具有历史背景的词语,其含义可从以下角度综合解析:
指以五种技能服劳役的刑徒,属于古代刑罚制度中的一种特殊劳役形式。这类刑徒需掌握多种技能,根据技能类型被分配不同劳役任务。
文献记载
技能分类
具体包括五种劳役技能:
部分现代语境中,“五任”被引申为连续担任五次或五个等级的职务(如“第五任行政院院长”),但此用法更接近字面组合,与古代刑罚含义无直接关联。
需结合上下文区分具体含义:
如需进一步考证,可参考《资治通鉴》或汉代刑徒墓砖铭文等原始文献。
《五任》这个词通常指人们在某个职务上或岗位上接连担任五次。这个词常用于形容一个人在某个职位上的连任次数。
《五任》的拆分部首为“口”和“彡”,它的笔画数为八画。
《五任》这个词最早见于《东周列国志·赵策上》。它是由“五”和“任”两个字组成的,意为连续担任五次。
繁体字“五任”的写法与简体字相同。
古时候的汉字写法与现代有所不同,但在《五任》这个词上并没有明显的变化和差异。
1. 他已经连续担任五任班长了,可见他的领导能力得到了认可。
2. 这位市长已经是该市历史上连任次数最多的,他已经连任五任市长。
连任、担任、任职、职任
五度、五次连任
五不任、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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