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汚行”。亦作“污行”。卑污的品行或行径。《管子·小匡》:“寡人有汚行,不幸而好色。” 汉 桓宽 《盐铁论·褒贤》:“高瞻下视,洁言污行,觴酒豆肉,迁延相让,辞小取大,鸡廉狼吞。”《清史稿·列女传四·张氏女》:“ 张氏 女, 娄县 人。农家女。嫁 鲁氏 子,姑与夫迫使为污行,不从,箠楚冻馁,凡三四年,志不变。” 李霁野 《微笑的脸面》:“他变成了一面平明的圆镜,要普照出人类底污行。”
亦作“汚行”。亦作“污行”。谓曲意而行。污,通“ 紆 ”。 汉 邹阳 《狱中上书自明》:“今欲使天下恢廓之士,诱於威重之权,胁於位势之贵,回面污行,以事諂諛之人,而求亲近於左右,则士有伏死堀穴巖藪之中耳,安有尽忠信而趋闕下者哉!”
“汙行”是“污行”的异体字写法,二者音义相同,均读作“wū xíng”,指代卑劣、不道德的行为或品行。从文字学角度分析,“汙”本义为低洼积水处,《说文解字》释为“小池为汙”,后引申出“肮脏”“玷污”等抽象含义,与“行”(行为)组合构成复合词,最早见于先秦典籍。
在古籍中使用时,“污行”多指违反社会伦理的劣迹。如《史记·仲尼弟子列传》记载澹台灭明“欲事孔子,孔子以为材薄”,后因其“行不由径”而改观,反衬当时“污行”者多走投机取巧的邪径。清代段玉裁《说文解字注》特别强调“汙”与道德关联:“凡言污者,皆谓渐染而不洁也”,说明该词具有行为逐渐腐化的过程性特征。
现代权威辞书如《汉语大词典》(第二版)将其定义为“污秽、丑恶的行径”,《现代汉语规范词典》列为“书面语中谴责道德败坏行为”的正式用语。该词常见于法律文书与道德评判领域,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关于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司法解释中,相关行为可统称为“污行”。
主要参考资料:
“汙行”是一个汉语词汇,读音为wū xíng,其含义需结合不同文献语境具体分析,主要存在以下两种解释:
指因外界压力(如权势、利益)而违背本心行事。这一用法中“汙”通“紆”(迂回、曲折),常见于古代政治或社会批判语境。例如:
指道德败坏或违背伦理的行为,多用于道德评判。例如:
建议在阅读古籍时,注意结合具体语境理解词义。如需深入考证,可参考《汉语大词典》等权威辞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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