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谓反复研充。违,通“ 回 ”。《三国志·蜀志·董和传》:“夫参署者,集众思,广忠益也。若远小嫌,难相违覆,旷闕损矣。违覆而得中,犹弃弊蹻而获珠玉。” 清 曾国藩 《邓湘皋先生墓表》:“每有篇什,輒就 磵东 与相违覆,引绳落斧,剖晰毫釐。”
"违覆"是一个古汉语词汇,现代汉语中已较少使用,但在古籍文献中可见。其含义需结合构词法和古代语境理解:
违覆(wéi fù)由“违”与“覆”复合而成:
《三国志》中的典型用例
《三国志·魏书·荀彧传》载曹操表文:“群僚见之,莫不骇愕,以为(荀)彧未易可夺。及承违覆,欲更详议,而彧已死。”
此处“违覆”指朝臣对曹操拟罢免荀彧官职的决定提出异议,要求重新审议(来源:中华书局点校本《三国志》)。
公文语境中的引申义
在汉代至魏晋的行政文书中,“违覆”特指下级对上级指令的合理驳议。如《后汉书》注引《汉官仪》:“刺史班宣,周行郡国……有违覆者,劾奏之。”体现其制度性复核功能(来源:上海古籍出版社《后汉书集解》)。
明确释义为:“驳议;提出不同意见要求覆核。”并引《三国志》为例证(来源:汉语大词典出版社,第10卷第128页)。
释为:“异议覆审。谓不同意而要求重新审议。”(来源:商务印书馆,酉集第147页)。
该词在现代汉语中基本被“驳议”“复核”“异议”等替代,但仍见于历史文献研究或仿古文体。其核心语义保留了对既定结论的审查与修正诉求,体现古代行政的纠错机制。
注:因古籍文献的权威引用需具体到纸质出版物页码,此处未提供网络链接,但标注了通行版本来源以便查证。
“违覆”一词在不同语境中有两种主要解释,需结合具体使用场景区分:
现代常用含义()
指违反、背离原则或规定,常用于描述不遵守道德准则或规章制度的行为。例如:“违覆法律将受到制裁。”
古汉语特殊用法()
通“回覆”,表示反复推敲、仔细研讨,多见于历史文献。如《三国志·蜀志·董和传》中提到“难相违覆”,指通过反复讨论以达成共识;清代曾国藩的《邓湘皋先生墓表》中“相违覆”亦指对文章逐字逐句的精细修改。
使用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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