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灭失"是汉语法律术语与日常用语中的复合词,其核心含义指物品或权利因自然或人为原因彻底消失且无法恢复原状。《现代汉语词典》将其解释为"因毁灭、遗失等原因而不复存在",包含物理形态消失和法律效力终止两层含义。
从法律视角,《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42条对"灭失"作出明确定义:"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此处"灭失"特指物品在交付过程中发生的不可逆消失状态,既包含实体损毁(如房屋焚毁),也涵盖权属凭证失效(如提单遗失)等情形。
该词的构词法体现汉语双音节化特征,"灭"取《说文解字》"尽也"之本义,"失"含《玉篇》"遗也"之古训,二字组合强化了"完全丧失不可复得"的语义强度。在司法实践中,最高人民法院将"灭失"与"损毁"作明确区分,前者强调客体的彻底消失,后者指代客体的部分损坏。
权威参考文献:
“灭失”是一个法律术语,指物品因特定原因不复存在或无法恢复原状的状态。以下从不同角度详细解释该词含义:
在物权法领域,灭失指物品因自然或人为原因导致其物理实体消失或法律上无法恢复所有权的情形。包含两种类型: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灭失会导致:
概念 | 核心差异 | 示例场景 |
---|---|---|
毁损 | 物品价值降低但尚存实体 | 自行车链条断裂仍可修复 |
灭失 | 实体消失或无法返还 | 自行车被洪水冲走失踪 |
遗失 | 非永久性脱离控制 | 手机遗忘在餐厅可能找回 |
如需了解具体法律条文或案例,可参考《民法典》第458条关于占有人责任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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