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活捉处死。 唐 白居易 《贺平淄青表》:“ 李师道 苞藏祸心,暴露逆节,罪盈恶稔,众叛亲离,未劳师徒,自取擒戮。”
擒戮是一个汉语复合词,由“擒”和“戮”两个动词组合而成,具有明确的动作指向性和结果性。其核心含义为捕获并处死,强调通过武力或计谋制服对象后,最终将其杀害的完整过程。以下从语义、用法及语体特征三方面详细解析:
字义分解
合成词义:二字叠加形成递进关系,即先制服后诛杀,体现从控制到消灭的完整行为链。
引申特征
词义隐含权威性惩戒色彩,多用于描述官方或正义方对敌对者的终极制裁(如叛乱者、罪犯),常见于历史文献或法律语境,凸显结果的不可逆转性。
典型搭配
近义辨析
擒戮则兼具“制服过程的武力性”与“处决的公开惩戒性”,语义更完整。
该词属书面语体,具庄重色彩,现代汉语较少使用,但仍在历史、文学作品中保留。权威释义可参考以下来源:
《汉语大词典》(上海辞书出版社):
“擒戮:擒获并处死。”
来源:《汉语大词典》在线版(需订阅访问)
注:因在线资源权限限制,建议通过图书馆查阅纸质版第7卷第1023页。
《古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
“戮:诛杀。擒戮:捕获并杀死。”
来源:商务印书馆官网 - 工具书检索系统
语料实例:
《清史稿·圣祖本纪》:“吴三桂反,遣将擒戮其党。”
(注:此处引自中华书局点校本)
“擒戮”作为古汉语军事-司法复合动词,凝结了“武力制服+公开处决”的双重行为,承载传统法制文化中“惩恶示众”的价值观。其使用需严格契合对象性质与语境庄重性,现代表述中可依场景替换为“捕获并处决”或“缉拿正法”等短语。
“擒戮”是一个古代汉语词汇,结合搜索结果中的多个来源,其含义和使用可总结如下:
“擒戮”指活捉并处死敌人或罪犯,强调先捕获后处决的过程。该词多用于历史文献或军事语境中,描述对罪大恶极者的严厉惩罚。
该词在现代汉语中已较少使用,但可用于文学创作或历史描述,需注意语境适配性。如需更多例句或权威解读,可参考《汉语大词典》或沪江在线词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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