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置备酒食邮驿以供军用谓之顿递。 唐 元稹 《弹奏剑南东川节度使状》:“据 严礪 元和 二年六月举牒称:‘ 绵 剑 两州供 元和 元年北军顿递,费用倍多。量於 梓遂 两州秋税外,加配上件钱米,添填 绵 剑 两州顿递费用者。’”《资治通鉴·唐僖宗中和元年》:“ 李克用 牒 河东 ,称奉詔将兵五万讨 黄巢 ,令具顿递, 郑从讜 闭城以备之。” 胡三省 注:“缘道设酒食以供军为顿,置邮驛为递。”《续资治通鉴·宋高宗建炎三年》:“是日,帝发 建康 ,遣户部侍郎 叶份 先按视顿递。”
“顿递”是一个历史词汇,其含义在不同语境中略有差异,但核心意义与古代军事后勤相关。以下是综合多个来源的详细解释:
“顿递”指古代为军队置备沿途所需的酒食、邮驿等后勤物资和服务。其中“顿”指沿途设置的临时补给点,“递”指传递物资或信息的驿站系统。
军事用途
主要用于军队行军时保障粮草、通信等需求。例如《资治通鉴》记载,唐代李克用讨伐黄巢时,曾要求河东地区“具顿递”,即准备好沿途补给与通信服务。
文献记载
部分现代词典(如查字典)将其解释为“连续交替进行”的成语,但此用法缺乏广泛文献支撑,可能为词义演变或误植。建议优先参考历史语境中的定义。
研究古代军事或历史文献时,需结合上下文判断具体指向;日常交流中建议使用更常见的“补给”“驿站”等现代词汇替代,避免歧义。
如需进一步考证,可查阅《资治通鉴》原文或唐代奏章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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