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酒名。 北魏 杨衒之 《洛阳伽蓝记·法云寺》:“ 河东 人 刘白堕 ,善能酿酒,季夏六月,时暑赫晞,以甖贮酒,暴於日中,经一旬,其酒味不动,饮之香美,醉而经月不醒……号曰‘鹤觴’,亦名‘骑驴酒’。 永熙 年中, 南青州 刺史 毛鸿宾 ,齎酒之蕃,路逢贼,盗饮之即醉,皆被擒获,因復命‘擒奸酒’……游侠语曰:‘不畏张弓拔刀,唯畏 白堕 春醪。’”
"擒奸酒"是源自中国古代的成语典故,具体解释如下:
一、基本词义 该成语读作qín jiān jiǔ,字面意思为"能够擒获奸邪之人的酒"。比喻通过巧妙手段揭露、打击不法行为,使恶人无法遁形。
二、典故起源 典故最早见于北魏杨衒之《洛阳伽蓝记》记载:河东酿酒师刘白堕在夏季用特殊方法酿制烈酒,贮于陶瓮曝晒十日,酒味醇烈且久醉不醒。青州刺史毛鸿宾携带此酒赴任途中被盗贼劫饮,众贼醉倒后被擒获,自此得名"擒奸酒"。
三、相关别名 该酒在不同文献中还有多个别称:
四、文化影响 由此衍生出俗语"不畏张弓拔刀,唯畏白堕春醪",生动体现了该酒的特殊威慑力。故事反映了古代社会对正义的崇尚,以及中国酒文化中"以酒制暴"的智慧。
该典故常见于描述揭露罪证、惩治奸邪的语境,现多用于文学创作或社会评论领域,比喻运用智谋揭穿不法行为。
《擒奸酒》是一个成语,意思是用酒来骗取罪犯的供词或证据。它指的是利用酒精的麻醉作用,让犯罪嫌疑人或罪犯在酒醉时言语行为失控,从而暴露自己的罪行。
擒奸酒的拆分部首是「手」、「大」和「酉」。它的拼音是qín jiān jiǔ。
「擒」的笔画数为12,在《康熙字典》中的排列序号为51。
「奸」的笔画数为9,在《康熙字典》中的排列序号为78。
「酒」的笔画数为10,在《康熙字典》中的排列序号为208。
擒奸酒这个成语最早出自《左传·哀公十三年》。故事中,鲁哀公为了擒拿作乱的臣子丁婴,宴请丁婴与宴会上的宾客们饮酒。在酒醉之后,丁婴不加掩饰地表露出自己的罪行,最终被擒拿归案。
「擒奸酒」的繁体字为「擒姦酒」。
在古代,擒奸酒的汉字写法并未有太大改变,它们的形状与现代汉字基本相似。
1. 他们通过擒奸酒成功获取了犯罪嫌疑人的关键证据。
2. 警方采用擒奸酒的战术,最终逮捕了逃犯。
擒奸酒的组词:擒拿、酒宴、罪犯。
擒奸酒的近义词:借酒故弄玄虚、以酒解忧、酒后言多。
擒奸酒的反义词:明诏正法、明火执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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