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酒名。 北魏 楊衒之 《洛陽伽藍記·法雲寺》:“ 河東 人 劉白堕 ,善能釀酒,季夏六月,時暑赫晞,以甖貯酒,暴於日中,經一旬,其酒味不動,飲之香美,醉而經月不醒……號曰‘鶴觴’,亦名‘騎驢酒’。 永熙 年中, 南青州 刺史 毛鴻賓 ,齎酒之蕃,路逢賊,盜飲之即醉,皆被擒獲,因復命‘擒奸酒’……遊俠語曰:‘不畏張弓拔刀,唯畏 白堕 春醪。’”
"擒奸酒"是源自中國曆史典故的專有名詞,指代具有辨識奸邪功能的特殊酒器。據《晉書·卷四十九》記載,該典故出自西晉時期洛陽縣令陸機的事迹。陸機為追查盜賊,特制雙層酒器,外盛美酒、内藏機關。當盜賊首領飲酒時,機關觸發鎖住其嘴唇,從而擒獲罪犯。
該詞在《漢語大詞典》中被定義為"喻指揭露奸邪的智巧手段",現代多用于文學創作中,象征以智謀揭露真相的行為模式。中華書局《典故辭典》指出,該典故體現了中國古代司法智慧中"以器制惡"的偵查理念。
需要注意的是,"擒奸酒"未被收錄于《現代漢語詞典》等通用語文工具書,其使用範疇主要集中于曆史文獻和典故類辭書。北京大學《中國古代法制文化關鍵詞》将其列為古代刑偵文化代表性案例,強調其"器物取證"的司法實踐價值。
"擒奸酒"是源自中國古代的成語典故,具體解釋如下:
一、基本詞義 該成語讀作qín jiān jiǔ,字面意思為"能夠擒獲奸邪之人的酒"。比喻通過巧妙手段揭露、打擊不法行為,使惡人無法遁形。
二、典故起源 典故最早見于北魏楊衒之《洛陽伽藍記》記載:河東釀酒師劉白堕在夏季用特殊方法釀制烈酒,貯于陶甕曝曬十日,酒味醇烈且久醉不醒。青州刺史毛鴻賓攜帶此酒赴任途中被盜賊劫飲,衆賊醉倒後被擒獲,自此得名"擒奸酒"。
三、相關别名 該酒在不同文獻中還有多個别稱:
四、文化影響 由此衍生出俗語"不畏張弓拔刀,唯畏白堕春醪",生動體現了該酒的特殊威懾力。故事反映了古代社會對正義的崇尚,以及中國酒文化中"以酒制暴"的智慧。
該典故常見于描述揭露罪證、懲治奸邪的語境,現多用于文學創作或社會評論領域,比喻運用智謀揭穿不法行為。
冰片長蜺蟲書鳥篆穿穴錯莫捯氣兒大侵打牙犯嘴疊影多項式鵝氄風澤撫拍賦物浮窳甘甜工具鋼鬼薪谷粟浤浤黃葛樹皇介花衫會餐穢傾夥繁迦羅浸淵集中營軍伶藍輿漓呼另巍巍樓盤邏楂兒馬褲漫録夢魔木楗暮世譴黜谸芊千秋人物敲削輕靡欽天監饒益如蟻附膻撒褪試判事義霜照書帖私廉素妝望表知裡萬家燈火僞證遐敞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