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xile;banished person] 古时因处流刑发配到边远去充军的罪犯
大官人今日何故厚礼管待配军。——《水浒传》
因流刑发配戍边的军卒。 宋 洪迈 《夷坚支志癸·东流道人》:“少年中两人最不堪,且又恃众,交口肆駡,至云:‘定是箇配军贼。’”《水浒传》第二回:“ 高太尉 喝道:‘你这贼配军,且看众将之面,饶恕你今日之犯。’” 郭小川 《西出阳关》诗:“ 唐 诗人、 清 配军……他们岂肯与天涯地角共一心!”
配军是古代中国特有的刑罚术语,指被判处流放并强制充军的罪犯,主要特征如下:
刑罚性质
指因犯罪被发配至边远地区服军役的犯人。古代将流放(配)与充军结合,既剥夺自由又强制劳役,属"流刑"的强化形式。
来源:《汉语大词典》(第二版)第10卷,第218页
词源与结构
"配"取"发配、流放"之义(《说文解字》:"配,遣也");"军"指军队或军役。二字组合凸显刑罚的执行方式。
来源:《古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
宋代典型化
北宋为应对边防压力,将流刑罪犯编入"牢城营"等军役机构,形成制度化配军制度。如《水浒传》中林冲"刺配沧州"即属此类。
来源:《宋史·刑法志》
双重惩罚性
罪犯需承担戍边、筑城等苦役,同时受"黥面"(面部刺字)标识身份,兼具肉体惩罚与社会性羞辱。
来源:《中国法制史》,张晋藩著
明清时期扩展至对底层军士的蔑称,如《儒林外史》中"这等配军,敢如此无礼",反映社会对充军者的歧视。
来源:《近代汉语词汇研究》,蒋绍愚著
权威参考文献:
《汉语大词典》(上海辞书出版社)
《中国刑罚制度史》(人民法院出版社)
《宋史·刑法志》(中华书局点校本)
《大明律·刑律》
“配军”是古代汉语中的特定称谓,主要含义和用法如下:
指因犯罪被判处流刑并发配到边远地区充军的犯人,属于古代刑罚制度的一部分。常见于宋元至明清时期的文献,尤其在《水浒传》等白话小说中高频出现(如高俅骂林冲为“贼配军”)。
同义词为“配兵”(见《水浒传》第十三回),法语直译为“被流放者”(banni/exilé)。
注:提到的“战争中辅助军队”释义未见于其他权威文献,可能为误释,建议以主流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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