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讼堂。 元 李直夫 《虎头牌》第三折:“则这断事处谁教你可便来这里,这讼厅上可便使不看你那家有贤妻。” 清 孙枝蔚 《王烈感化乡人图》诗:“仁里信为美,无人诣讼厅。”参见“ 讼堂 ”。
“讼厅”是一个汉语词汇,主要用于古代语境,具体解释如下:
元代李直夫《虎头牌》:
例句:“这讼厅上可便使不看你那家有贤妻。”
此处“讼厅”指审理案件的公堂,强调其作为司法场所的功能。
清代孙枝蔚诗作:
例句:“仁里信为美,无人诣讼厅。”
诗中“讼厅”与“仁里”(民风淳朴之地)对比,暗含理想社会无需诉讼纠纷的寓意。
该词属于古汉语词汇,现代汉语中已不常用,多见于古典文学或历史文献中。如需查询更详细的引证或用法,可参考《汉语大词典》或元代、清代文学作品。
讼厅(sòng tīng)是一个汉语词汇,它指的是法庭或者法院的大厅,用于举行审判和开庭等法律活动。
讼厅的部首是讠(yán)和厂(chǎng),总共由10划组成。
讼厅一词的来源可以追溯到中国古代的法制文化。当时的司法活动一般在大厅或者庭堂中进行,而讼厅作为设立法庭的重要场所,成为了这一词汇的来源。
讼厅的繁体字形为「訟廳」。
在古代,讼厅的写法可能会有所不同。例如,讼厅可用「訟庭」来表示,其中「庭」表示法庭。
1. 今天我去了讼厅,作为证人提供证词。
2. 法官在讼厅上宣布了最后的判决。
1. 讼案:指处理在讼厅中进行的案件。
2. 讼师:特指在法庭上代理当事人进行辩护或者起诉的律师。
庭堂、法庭
和解、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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