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訟堂。 元 李直夫 《虎頭牌》第三折:“則這斷事處誰教你可便來這裡,這訟廳上可便使不看你那家有賢妻。” 清 孫枝蔚 《王烈感化鄉人圖》詩:“仁裡信為美,無人詣訟廳。”參見“ 訟堂 ”。
“訟廳”是一個漢語詞彙,主要用于古代語境,具體解釋如下:
元代李直夫《虎頭牌》:
例句:“這訟廳上可便使不看你那家有賢妻。”
此處“訟廳”指審理案件的公堂,強調其作為司法場所的功能。
清代孫枝蔚詩作:
例句:“仁裡信為美,無人詣訟廳。”
詩中“訟廳”與“仁裡”(民風淳樸之地)對比,暗含理想社會無需訴訟糾紛的寓意。
該詞屬于古漢語詞彙,現代漢語中已不常用,多見于古典文學或曆史文獻中。如需查詢更詳細的引證或用法,可參考《漢語大詞典》或元代、清代文學作品。
訟廳(sòng tīng)是一個漢語詞彙,它指的是法庭或者法院的大廳,用于舉行審判和開庭等法律活動。
訟廳的部首是讠(yán)和廠(chǎng),總共由10劃組成。
訟廳一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中國古代的法制文化。當時的司法活動一般在大廳或者庭堂中進行,而訟廳作為設立法庭的重要場所,成為了這一詞彙的來源。
訟廳的繁體字形為「訟廳」。
在古代,訟廳的寫法可能會有所不同。例如,訟廳可用「訟庭」來表示,其中「庭」表示法庭。
1. 今天我去了訟廳,作為證人提供證詞。
2. 法官在訟廳上宣布了最後的判決。
1. 訟案:指處理在訟廳中進行的案件。
2. 訟師:特指在法庭上代理當事人進行辯護或者起訴的律師。
庭堂、法庭
和解、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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