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唐 时 西突厥 分其国为十部,每部命一人统辖,赐箭一支,号为十箭。亦称“ 十设 ”、“ 十姓部落 ”。《新唐书·突厥传下》:“可汗分其国为十部,部以一人统之,人授一箭,号十设,亦曰十箭……其下称一箭曰一部落,号十姓部落。”
“十箭”的汉语释义与典故解析
“十箭”一词在汉语中并非现代常用词汇,其核心含义源于特定的历史典故,主要承载以下两层内涵:
此为“十箭”最直接、最权威的出处,指代古代西突厥汗国的政治军事结构。
来源:唐代史书《通典·边防典》、《旧唐书·突厥传》均记载西突厥“分为十部,每部令一人统之,号为十设。每设赐以一箭,故称十箭焉”。玄奘《大唐西域记》亦提及覩货逻国(吐火罗)故地被西突厥“统叶护可汗之子呾度设(即统辖一‘设’的首领)……据其疆域,役属突厥” 。
来源:历史学者薛宗正《突厥史》详细分析了西突厥“十箭”制度的形成、演变及其在突厥社会结构中的作用 。
后世常借用“十箭”典故,特别是结合蒙古族传说,赋予其深刻的哲理:
来源:此寓言广泛见于蒙古族民间传说及历史文献《蒙古秘史》(也称《元朝秘史》),是蒙古文化中关于团结的经典训喻 。
“十箭”一词源于古代突厥的“十箭部落”制度,本指十个军事行政单位及其权力象征。后经蒙古族“十箭训子”寓言的传播与升华,其引申义——强调团结产生强大力量——成为该词在汉语文化语境中最核心、最广为流传的含义。其典故承载着重要的历史信息和深刻的处世哲学。
“十箭”是唐代西突厥历史中的特定政治军事组织形式,具体释义如下:
基本定义
指西突厥可汗将国家划分为十个部落,每个部落由一名首领(称为“设”)统辖,并授予一支箭作为权力象征。因此“十箭”也被称作“十设”或“十姓部落”。
历史背景与出处
这一制度在《新唐书·突厥传下》中有明确记载:“可汗分其国为十部,部以一人统之,人授一箭,号十设,亦曰十箭。”。箭在此处既是军事指挥权的象征,也代表部落联盟的政治结构。
别名与延伸含义
文学中的引用
清代诗词中偶见“十箭”一词,如林朝崧《甲辰除夕杂咏》中的“光阴三十箭离弦”,此处借喻时间飞逝,与原始含义关联较弱。
“十箭”主要用于描述唐代西突厥的行政军事体系,现代语境下多见于历史文献或古诗词引用。如需进一步考证,可参考《新唐书》相关章节或突厥史研究资料。
拜谢柏叶酒半头徧拜编遣并兼睥睨一切皕宋驳议陈让虫蛆宠葬黜罚吹奏啜持粗词岱岳稻孙盗徒低人繁旉粉妆玉砌高探马硌吱龟卦古琴寒种豪胆澒溶画箧蛇或然胡做贱骨头笺纸矫杀钜镬臁胫骨镣镮沦夷曼靡漫演冒火面热邈玄平虚频年扑曲怯防勇战青铜钱三材涩勒盛筵必散四恩四月八吐芽万或瞎灯灭火项庄之剑,志在沛公仙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