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代禮俗。古人于大殓時用鏡懸棺前照屍,取光明破黑暗之義。 清 褚人穫 《堅瓠廣集·棺中懸鏡》:“世人大殮,用鏡懸棺前以照屍者,謂取光明破暗之義……《漢書·霍光傳》: 光 之喪,賜東園溫明。 服虔 曰:‘東園處此器,以鏡懸蓋上。’則是棺中懸鏡,其來尚矣。”
“棺中懸鏡”是一個源自中國古代喪葬禮俗的詞語,其含義和背景可綜合如下:
部分資料(如)提到該詞被引申為“比喻官員死後接受民衆對其生前行為的審視”,但此說法未見于權威古籍或主流詞典,可能是現代語境下的衍生解讀,需謹慎參考。
“棺中懸鏡”主要反映古代喪葬文化中對光明的崇拜與辟邪觀念,是研究傳統禮俗的重要例證。如需進一步了解曆史細節,可查閱《漢書》《堅瓠廣集》等文獻。
《棺中懸鏡》是一個成語,意為人死後,棺材裡有鏡子懸挂的意象,比喻過去的事物已經過去了,不可挽回。
《棺中懸鏡》這個成語可以拆解成“木”、“車”、“日”、“钅”、“目”五個部首,總計18個筆畫。
《棺中懸鏡》最早出自南朝梁代顔之推的《顔氏家訓·盡心訓》:“棺蓋之上,豈容懸鏡?”,後來成為了這個成語。在繁體字中,成語的表達為「棺中懸鏡」。
在古時候,這個成語的寫法可能略有不同。例如,唐代著名詩人杜牧在《秋夜将曉出籬門迎涼有感二首·其一》中使用了“棺中懸鏡”這個成語,但“懸”字是以“瓊”字來代表的,寫作“棺中瓊鏡”,瓊鏡是指鏡子。
他這一生犯下了許多錯誤,現在已經年老體弱,回首往事,隻能看到《棺中懸鏡》,後悔已晚。
棺材、懸挂、過去、不可挽回。
過去即成虛鏡、今朝鳥各峰。
今非昔比、海棠依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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