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督促鞭策。 明 宋濂 《故贈承事郎大府斷事官尹府君墓志銘》:“當是時,二弟某某尚幼,府君聘緻名講師,訓之以經,朝夕督策之,恩意備至。”
“督策”是一個漢語詞語,其含義及用法可通過以下方面詳細解釋:
“督策”指通過監督和激勵來推動他人完成任務或達成目标,包含“督促”與“鞭策”的雙重含義。例如,老師嚴格督策學生完成作業,或領導通過督策提升團隊效率。
二字結合後,“督策”既包含監督的強制性,又蘊含鼓勵的積極性,形成一種剛柔并濟的管理方式。
該詞起源于古代軍事策略,後擴展至日常管理。其核心是通過外部監督與内在激勵的結合,推動目标實現,既強調紀律性,也注重主動性。
如需更多例句或曆史典故,可參考漢典、查字典等來源。
督策是一個動詞,意指監督和促使别人履行責任,完成任務。通常用于指導、監管和推動工作的進展。
督字由目部和睪部組成。
目部由目字旁組成,表示眼睛。
睪部由糸字旁和目字旁組成,表示衣的下擺和眼睛,可理解為注視、盯住。
督字的總筆畫數為13畫。
督字最早出現在東漢趙岐的《說文解字》中。
在繁體字中,督字的寫法與簡體字相同。
古時漢字督的寫法較為複雜,字形與現代寫法有所不同,但整體結構相似。
1. 領導需要督策員工完成任務。
2. 父親要督策我認真學習,不可以荒廢時間。
督導、督察、督促、督辦、督查、督戰。
監督、指導、督導、督察、監管。
放任、縱容、放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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